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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通知“换证”/《启航》研评会/5G商用牌照|资讯

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换证工作的通知

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换证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1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转变监管理念,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工作,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行业健康繁荣有序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令”)等的有关规定,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统一换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

制作机构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属于此次换证范围。

二、换证审核部门

(一)总局负责中央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换证审核工作,以及全国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的终审工作;

(二)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相关持证机构的换证审核工作,以及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的初审工作。

三、换证审核内容

(一)执行广播电视行政法规、规章和总局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节目制作、代理、交易、出口等制作经营业绩情况;

(三)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广电发〔2018〕60号,以下简称“60号文件”)的情况;

(四)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3号,以下简称“153号文件”)的情况;

(五)根据法律法规需要审核的其他情况。

四、换证审核标准

审核部门应严格按照总局34号令要求,注重考核制作机构的社会效益情况,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逐一做出是否予以换证的决定。

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在此次换证工作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统一变更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发证机关统一变更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上许可证有效期均统一调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一)换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

1.对执行各项规章政策情况良好、有制作经营业绩、未发现违规行为或存在轻微违规问题但及时整改到位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由发证机关换发新许可证。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1)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2)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出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制作、经营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

(4)含有境外资金背景或吸纳境外资金;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5)未经批准擅自将节目销售出境或送境外参加展示展映活动;

(6)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对于发证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持证机构,不做制作经营业绩要求);

(7)违反60号文件相关规定,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等;

(8)违反153号文件相关规定,未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等;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换发、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审核

1.换发审核

(1)在2017年、2018年内制作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或3部以上连续剧(每部3集以上),且无违规行为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由总局换发新许可证。

对于社会效益突出、履行社会责任优秀的持证机构,可酌情放宽电视剧制作业绩要求。

(2)两年内电视剧制作业绩为零,或者现有作品社会评价一般且业绩不达标的,或者违反60号文件、153号文件相关规定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2.申请审核

如果申请机构在2017年、2018年内制作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或3部以上连续剧(每部3集以上),且无违规行为,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初核同意,并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总局审核。

对于社会效益突出、履行社会责任优秀的申请机构,可酌情放宽电视剧制作业绩要求。

3.电视剧制作业绩认定标准

电视剧制作业绩主要以电视剧制作机构申领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为认定标准,计为《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中载明的“申报机构”的制作业绩。

五、换证流程

(一)网上填报换证申请

1.2019年2月15日前,全国所有申请换证的制作机构自行登录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engwu.chinasarft.gov.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选择“制作机构业务”“换证申请上报”“新建换证申请”,如实申报相关内容。

2.按要求填报机构信息及《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

(1)各制作机构需按照国务院和总局关于企业信息归集的要求,补录、完善全部机构信息。信息缺失的机构,将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2)各制作机构必须在《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中明确说明,是否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是否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

3.中央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网上填报时,还需将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纸质审核表提交至总局政务服务大厅。纸质审核表可在网上填报完毕并保存后,直接导出打印。

4.2月15日前,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制作机构业务”“甲种证申请”,在线填报。同时,将下列纸质材料提交至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总局政务服务大厅。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线上下载);

(2)最近两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

申请机构持有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由审核部门通过内部政务系统核查。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管理部门审核

总局和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分别对所辖机构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标准作出结论。同时,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需于2019年3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书面报送总局政务服务大厅:

1.2019年度换证审核工作报告;

2.《2018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换证审核一览表》(可直接从“已办结”项目导出)。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电子邮箱(jiemuchu@chinasarft.gov.cn)。

3.初审同意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的审核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总局汇总公告

总局对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换证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全国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制作机构资质进行审核认定,于2019年4月向社会通报换证结果。

六、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10-86097013;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7359;

总局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10-86098585;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邮编:100866。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严格遵照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认真做好此次换证工作。所辖制作机构数量较多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19年1月24日

被赞“最为新鲜的献礼剧” 央视开年大剧《启航》如何破题?

文/祝媛莉

以“城市发展”为主题的改革大剧《启航》于2019年1月9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开播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收视反馈和社会反响,剧中城市管理和新型发展理念的生动呈现,及以曾雁来(果靖霖饰)为代表的干部形象的塑造得到观众的认可和点赞。在1月28日举行的“电视剧《启航》研评会”上,该剧获得了众位专家的高度评价。

此次研评会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剧副局长戴维介绍,从2018年开始北京局创新工作思路,出台了系列举措,倡导以“五个一”为创作理念的精品生产“北京模式”“五个一”即一个导向、一个环节、一条生命线、一个基础和一个保障。《启航》正是北京局在精品生产“北京模式”下打造的一部启航之作。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伟国说到,《启航》这部剧非常独特,把镜头聚焦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这是一部紧跟当代社会生活,紧跟改革开放历史潮流的最为新鲜的献礼剧。”

北京森林影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启航》总制片人孙倩也表示,由于《启航》在题材上具有唯一性,没有类似的现实题材的作品可以做借鉴,为准确表现相关主题,编剧团队在央视和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广电局的支持下,多次大幅修改剧本,甚至推倒重来,还邀请了多名专家担任产业顾问,指导剧里关于智慧城市、港口、环保、简政放权等专业性内容的创作方面的指导。

也因为题材原因,《启航》中涉及很多领导干部开会的戏份,这给电视剧的艺术性和可看性表达带来很大挑战。该剧导演王小列直言:“这样一部以开会见长的剧,对拍摄来讲可以说是灾难性的。”

为此,制作团队专门研究了如何拍好包含大量长篇对话、没有演员的开会戏,做了大量的准备,拍摄时采用两个轴线,甚至是多轴线来拍人物对话,破解一个场景、两个对切这种呆板的镜头方式,让开会不枯燥,情节变得生动、丰富。

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湖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资深评论人盛伯骥在发言中表示,《启航》与央视平台的受众具有很高匹配性。他引用了一组数据称,这部剧的观众成分中,国家公务员和管理干部占很大比例,从分支数据来看,公务员和管理人员的收看份额高达5%,就是超过了平均份额的96%。他评价这部剧是一本艰难的理政宣言书,是一部强盛的改革宣言书,也是一本经济教科书。

此外,与会专家对电视剧《启航》塑造的改革实干家和促进派的市委书记曾雁来的形象给以艺术肯定。出身北京电影学院摄影专业王小列在该剧摄影造型上的风格呈现也令该剧别具特色。

发改委:加快推出5G商用牌照

1月29日早间消息,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提出,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出5G商用牌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动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城市行、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

(2019年)》的通知

发改综合〔2019〕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国土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农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进一步优化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8日

附全文: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 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 号)和《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国办发〔2018〕93 号),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

(一)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二)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三)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 报废三轮汽车,购买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四)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 6 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五)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防限迁政策出现回潮。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六)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更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

二、补足城镇消费供给短板,更好满足城镇化和老龄化需求

(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方面进行补贴,调动市场积极性。

(八)进一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和市场租赁住房房源,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作为重点支持内容。

(九)完善托幼等配套政策鼓励居民按政策生育。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持续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十)加强城市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大城市养老服务用地供给,加强城市闲置资源转化利用,规划建设一批、改建扩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升级改造大城市郊区、周边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增加社区护理床位供给。

三、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

(十一)着力挖掘农村网购和旅游消费潜力。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引导电商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建设服务网点,开展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系列活动。

(十二)持续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鼓励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政府,与电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挖掘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强品牌培育,集中展示销售。有条件的地方可针对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进行补贴。大力发展连锁化、品牌化便利店。确定一批重点城市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

(十三)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加大农村流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消费领域大数据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的应用,扩大农村对合格产品的消费使用。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提升食品农产品供给质量。

四、加强引导支持,带动新品消费

(十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协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给予消费者适当补贴。

(十五)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抽油烟机、热水器、灶具、计算机)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动高质量新产品销售。

(十六)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带动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推动帮扶省市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五、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

(十七)打造中高端消费载体。改造提升重点城市步行街,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认定公布一批中华老字号品牌。抓紧出台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促进商产融合。

(十八)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出 5G 商用牌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动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城市行、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十九)加快推进超高清视频产品消费。加大对中央和地方电视台 4K 超高清电视频道开播支持力度,丰富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支持广电网络和电信网络升级改造,提升超高清视频传输保障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超高清电视、机顶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等产品推广应用予以补贴,扩大超高清视频终端消费。

(二十)促进离境退税商品销售。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增设退税商店,研究完善退税代理机构条件,提高离境退税服务便利化水平。

六、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二十一)持续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推进实施中小城市、农村以及边远地区、林牧区、海岛等区域基础网络完善工程,进一步为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提供支撑。加快补齐道路、停车场、能源、电信、物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方面建设短板,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十二)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保障安全底线,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保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将防爆电器、家用燃气具、500 升以上大冰箱等 3 类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推进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方案,促进认证制度简捷便利。鼓励企业开展自愿认证,健全认证采信机制。

(二十三)持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对低收入群体的待遇。

(二十四)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大型零售企业进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试点。运用多种方式和载体,全面启动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联合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预付卡治理专项行动,净化消费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保障协调,推动政策切实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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