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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流程及转让条件(慈善基金会设立的办理流程)

项目介绍


救助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不含18周岁)以下;


2、在武汉儿童医院进行治疗;


3、病种符合爱佑晨星救助项目范围;


4、经当地政府认证为医疗费用负担困难的儿童。


项目流程


1、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在武汉儿童医院治疗科室提出申请,并领取《爱佑慈善基金会儿童医疗救助项目》申请书(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按照要求填写和准备相应资料。


2、患儿家属提交资料至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慈善救助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网上申请账号,患儿家长按照要求自行在平台上传申请资料,基金会进行线上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出院结账时进行救助。


  • 医保费用在武汉儿童医院院直报的患儿由医院垫付基金会资助部分金额;
  • 医保费用须回当地报销的患儿在出院结账时先行支付住院总费用,回当地医保部门报销后再到武汉儿童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4、患儿家长出院结账前须到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交①诊断证明(加盖科室章)②出院小结(加盖科室章),并办理救助手续,开具资助证明单。


5、患儿家长凭资助证明单到结算中心结账后,将票据资料(电子发票纸质版、费用清单纸质版、异地结算单原件)交给一站式服务中心。


救助病种及标准



申请资料


1、申请表:需由患儿监护人书写并签字,表格内容需填写完整。(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


2、身份证明材料:患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患儿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者出生证明复印件、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患儿照片及全家合照各1张(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3、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武汉儿童医院开具的在院病情诊断证明(须盖诊断证明章)或者证明病情的影像等检查报告单。


家庭情况证明:需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盖章,需使用申请书中的统一模板。如果是低保户,需提供低保手册复印件;家中有残疾人员的,需提供该位成员的残疾证明。


爱佑晨星项目需在患儿住院期间申请,出院前审核通过者方可享受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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