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在“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不得在“库存现金”科目核算。
一、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 现金使用范围(熟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含)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提示1】上述情况(1)~(6)属于单位与个人之间的结算;上述情况(7)属于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结算。
【提示2】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补充】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2.现金的限额
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3.现金收支的规定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3)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比较“1.现金的使用范围”)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现金的管理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B.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
C.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支付的金额大于1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D.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答案】C
【解析】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企业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
【提示】备用金是指为了满足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职工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暂付给有关部门和人员使用的备用金。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
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核对,保证账款相符。月度终了,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当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现金的清查
企业应按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如果有超限额留存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 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
2.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补充】“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该科目的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数、毁损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盈数;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数。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所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期末结账后没有余额。
【提示1】固定资产盘盈和毁损分别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提示2】如为现金短缺(实存<账存),相关会计分录
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或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影响营业利润)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如为现金溢余(实存>账存),相关会计分录
报经批准前: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的)(不影响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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