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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陕西2021年度捐赠税前扣除名单)

要点


2020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诸多进展:《民法典》“典”亮非营利法人,非营利领域法律财税制度日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救助促进慈善大众化与全球化,民间组织“走出去”彰显国际影响力;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极大提升捐赠效率;慈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重要力量;慈善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深入贯彻和政策法律的完善;慈善领域“十四五”规划提上议程,慈善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2021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呈现六大趋势: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将为善经济发展提供重大机遇;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进入快车道,在基层治理中将发挥更大作用;慈善事业进入规划年,将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地方慈善立法有序推进,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慈善法律体系;先进科技手段与慈善融合,将更好地满足组织发展需要;慈善将持续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并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2020年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七大进展




2020年对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巨大的冲击,慈善事业发展经历了重大的考验;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慈善事业地位进一步凸显;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万亿大关,为构建慈善事业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植于中华文明中的“公共之善”彰显出巨大的生命力,广泛凝聚了社会力量,以中华民族的大善生动展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


(一)《民法典》“典”亮非营利法人,非营利领域法律财税制度日趋完善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其中专门设立 “非营利法人”一节,该节条文及其他相关条文将直接或间接对公益慈善组织、公益慈善活动、财产管理和使用、内部治理、公益慈善领域的从业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民法典》关于“非营利法人”的界定,一方面厘清了“非营利法人”的内涵和外延,从设立目的、禁止利润分配等维度明晰了非营利法人有别于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的特性;另一方面,呼应了《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企业所得税法》及税法相关配套文件中有关非营利组织范围的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民法典》构建的非营利法人体系将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制定、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管理制度优化、非营利法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提供重要依据,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范围,取消了对年检结论方面的要求,调整了对年度公益支出及管理费的要求等。新规的出台,使《慈善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有了更为明确的抓手,并将促进慈善捐赠与慈善组织的发展,当然在政策衔接上面临的一些挑战也不容忽视。6月,财政部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民间非营利组织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12月,财政部官网对外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的有关内容,这将进一步推动电子捐赠票据的推广和普及,从而简化程序提升效率。


(二)疫情防控应急救助促进慈善大众化全球化,民间组织“走出去”彰显国际影响力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疫情防控中: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组织动员联系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城乡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纷纷捐款捐物、献出爱心。截至2020年4月6日,据易善数据平台数据显示,4.5万家企业参与了疫情防控的款物捐赠,接受捐赠的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数量超过5500家。截至2020年5月31日,累计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约389.3亿元、物资约9.9亿件,累计拨付捐款资金约328.3亿元、物资约9.4亿件。




与此同时,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响应党中央对广大党员的号召带头捐款,全国7901万多名党员自愿捐款82.6亿元,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股温暖力量。除此之外,全国共有3900多万名党员、干部战斗在抗疫一线,1300多万名党员参加志愿服务,67.7万个村基层党组织,30.2万个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 应急状态下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凝聚一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汇聚成了强大的慈善力量。




国际方面,中国疫情防控形势最艰难时刻,国际社会给予中国和中国人民宝贵的支持和帮助。全球77个国家和12个国际组织为中国人民抗疫斗争提供捐赠,包括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呼吸机等急用医疗物资和设备。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分别向中国提供70亿、24.85亿元人民币的紧急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向中国提供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贷款支持。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暴发以及国内复工复产的不断推进,我国也积极为其他国家提供援助。地方政府、企业和民间机构、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向1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捐赠抗疫物资。除此之外,在特殊时期国内外慈善力量密切往来,频繁互动的过程中,中国民间组织加快了“走出去”的进程。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设立“抗疫国际人道援助基金”驰援受疫情影响较严重国家和地区;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发起“丝路一家亲”民间抗疫共同行动,携手推动国际抗疫合作;中国扶贫基金会与中非民间商会的三个项目入选了联合国南南合作的良好实践案例等等。一件件援助与合作抗疫的事例表明,慈善事业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国际社会携手共同抗击疫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国际疫情防控也大大促进了慈善的大众化全球化进程。


(三)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注册志愿者达到1.8亿人,占居民人口的比例超过1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志愿者发挥了巨大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国参与疫情防控的注册志愿者达到881万人,志愿服务项目超过46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9亿小时。志愿者在社区值守、患者排查、清洁消杀、买药送菜等方面开展工作,承担了大量在社区层面的防疫工作,同时也满足了居民的实际生活问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投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洪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深入社区、乡村、基层,将服务与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等方式相结合,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开展了志愿者扶贫案例研究项目,最终评选出“志愿者扶贫案例50佳”,对志愿者和志愿团体参与脱贫攻坚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志愿服务也被越来越多地纳入到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体系中,并且在实践中焕发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社会治理中引入专业志愿服务,一方面形成了“政社协作”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实现了“专业组织做专业事”的效果,使得志愿服务组织得到进一步培育,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更为通畅;第二,志愿服务力量的参与成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社会扶贫参与机制中的重要一环;第三,志愿服务与基层党建相结合,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中心为依托,面向基层,贴近民生,服务群众,形成了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效应,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水平。


(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极大提升捐赠效率


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推广,实现了对传统捐赠方式的革新,极大地提升了捐赠效率。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凭借广泛的用户可及性、渗透率以及便捷性和高效性,为开展慈善募捐、捐赠提供了重要渠道。2013-2019年,网络募捐总额占全国社会捐赠总量的比例从0.4%上升至4.1%。近三年来,每年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募集的善款增长率都在20%以上,2019年网络募集的善款更是超过54亿元,较2018年增长了68%。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减少人员接触,相关部门开始紧急大范围使用医疗电子票据和捐赠电子票据。中国红十字会等组织疫情期间全面使用捐赠电子票据;湖北省慈善总会与“公益宝”联合推进“捐赠证明,捐赠票据、感谢信”电子化,极大地提升了慈善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募捐工作效率。此外,区块链技术在赋能公益慈善机构方面的角色和地位也更加凸显,在信息透明可追溯、信息共享、信息认证及管理三大方面发挥作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和北京市慈善协会作为首批区块链电子票据试点单位,成功开出区块链医疗收费票据和区块链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为区块链技术与公益慈善的结合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五)慈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下同)在积极参与国家扶贫战略中有效凝聚了力量、链接了资源。2017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民政部也配套出台一揽子文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志愿扶贫等重点领域扶贫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0年,全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消费扶贫累计投入54.06亿元,实施项目90124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实施6948个,在挂牌督战县实施2740个。社会组织自身及引入各类资金投入总额达1245.18亿元,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投入518亿元,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投入46.24亿元,在挂牌督战县投入18.51亿元;受益人口达1.1亿人次,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82.81万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中国慈展会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聚焦脱贫攻坚。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中国慈展会累计对接扶贫项目超过200个,对接扶贫资源超过340亿元,有效地带动了社会资源与贫困地区的对接与合作。


(六)慈善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深入贯彻和政策法律的完善


2020年8月至9月,全国人大启动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分3个小组,赴宁夏、浙江、辽宁、山西、陕西等5个省(区)开展检查,委托北京、黑龙江、安徽、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等7个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检查组采取专业评估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并委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进行法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除此之外,还委托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慈善公益报,对全媒体平台5039个用户和慈善会系统进行民意调查,并开设专门微信公众号,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6375条,实现了舆论调查的广覆盖。




地方层面在慈善法执法检查的背景下,积极行动,加快推进本地慈善立法进程,并探索慈善事业发展的创新举措。如湖北、山东慈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四川省民政厅修订发布《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并在成都市开展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试点;海南省民政厅发布《海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等。




慈善法的实施在促进我国慈善事业规范、稳步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法律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一部实施不足五年的“新法”开展执法检查较为罕见,足以显示国家依法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决心,慈善法执法检查将促进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完善配套法律政策,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七)慈善领域“十四五”规划提上议程,慈善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强调“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规划年。为做好“十四五”规划建设,民政部要求统筹做好“十四五”各级各类民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基础工作水平,多措并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智库机构也积极开展关于“十四五”规划的相关研讨、座谈等活动。随着各地“十四五”期间相关规划和行动方案的发布,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将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综上所述,2020年是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这主要体现在,首先,在疫情下的公益慈善力量整体组织化程度不高。这不仅仅体现在组织内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对“不确定性”的应对预案不足,协调和工作机制未能及时有效进行调整,同时也体现在公益慈善力量之间组织化的协同不足;其次,公益慈善组织对互联网工具的使用体现在不同层面、不同维度上,并且不同组织对互联网工具的使用水平并不均衡,这给一部分组织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对一部分公益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募捐、舆情应对等方面能力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公益慈善领域尚未形成可持续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的缺乏给公益慈善组织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带来了挑战。




二、2021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呈现六大趋势




(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将为善经济发展提供重大机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需要经济结构的优化。这预示着“善经济”大幕正在全面拉开,公益慈善开始从边缘走向中心,逐步承担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求民生的改善。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与国家发展大战略紧密结合,在深入拓展社会服务事业、巩固长效脱贫机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因此,高质量发展为“善经济”的培育和壮大提供了重大机遇,同时也为中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赶超西方发达国家提供了思路和方向。反过来,“善经济”是中华文明在更高的层面上系统消化西方文明的必然选择,以“公共之善”营造社会氛围,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基础。


(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进入快车道,在基层治理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民政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2017年12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2018年11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社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2020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上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举措的实施,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发展要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地将会探索出丰富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新思路,并在工作中不断形成各自的特色亮点,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慈善事业进入规划年,将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慈善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 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发展慈善事业”。随着“十四五”的开局,慈善事业将纳入国家和各地政府规划及民政规划,这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带来两方面的影响。其一,慈善事业的发展将有更为清晰的方向。其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将更为系统和全面;其二,慈善事业的发展将有更为明确的目标。在规划中所涉及的慈善事业发展将被细化为发展任务和具体指标,这为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形成政策保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四)地方慈善立法有序推进,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慈善法律体系


2021年是慈善法治建设的关键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各地在慈善立法和配套政策完善方面将有更多实践。通过出台具有各地特色的慈善法配套法律和政策,回应地方慈善事业发展需求,为地方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国慈善法律体系。


(五)先进科技手段与慈善融合,将更好地满足慈善事业发展需要


科技与慈善的结合,一方面畅通了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和影响力投资的渠道,提升了其高新技术的应用价值,满足了企业战略发展和树立良好形象的需求;另一方面先进的科技手段将助力慈善组织在规范管理、志愿者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管理目标的达成,满足了组织的规范、专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地,将助推我国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慈善领域的创新提供强大技术支撑,为慈善事业发展提质增效。


(六)慈善将持续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并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0年底,我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随着脱贫攻坚事业主要工作任务由脱贫转向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等方面,“后脱贫时代”的慈善力量可以在困难群众帮扶、大病救助等领域开展更加精准的工作。此外,慈善在促进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方面也将发挥链接社会资源、满足多元主体需求的重要作用。


主笔:周晋三、黄浠鸣 研究助理:张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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