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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负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对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已经审核通过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补发其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40%,无需再次申报。哈市人社局审核后,市财政局依据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人社部门,由市人社部门拨付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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