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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注销准则(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注销)


 当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后,企业的股东、投资人、管理层选择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而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对于天使投资人、投资公司、投资基金、投行这类投资人或投资机构来讲,股权退出是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那么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是什么,有哪些?


  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是什么,有哪些?



  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房莉蓉律师解答:


  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


  1、股权转让;


  2、公司减资;


  3、要求公司回购;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房莉蓉律师解析:


  回购退出对于业绩蒸蒸日上的盈利型企业来说是最为理想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创业投资公司向被投企业管理层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一方面可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企业家重获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另一方面交易的复杂性和成本都比较容易控制。但诟病在于回购退出的收益率远低于IPO的方式,同时要求管理层找到优质的融资方,为回购提供资金支持。


  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这也是我们广大投资者最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并购退出的优点是不受IPO各项条件限制,并购方式灵活、花费时间也较少。同时还能够共享企业资源,达到效率优化的目的。但是,并购退出的缺点是收益率远低于IPO,退出成本也较高,对公司的合理估值也存在一定挑战。因此,很多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机构不考虑选择并购退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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