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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子税务局修改税务人员(深圳变更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怎么操作)



1.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如何新增和变更办税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办税权限?


方式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点击【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新增办税人员】-【扣缴办税权限】。添加成功后,点击“企业办税人员列表”-“已授权”界面可查询已添加的授权人员信息,点击具体人员还可以对办税人员信息进行“变更”和“解除授权”。


方式二: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点击【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页面点击【查看详情】,可【新增授权人员】信息。添加成功后,可对有操作权限的人员信息进行“变更”和“解除授权”。


2.如何查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纳税记录、纳税清单),请问应该如何操作?


2019年及以后的纳税证明(纳税记录)查验方法: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可通过【服务】-【公众服务】使用【票证查验】功能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右上角二维码或者手动输入查询信息,也可击首页右上角【扫一扫】直接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右上角二维码。


(2)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公众服务】-【票证查验】,进入票证查询页面,选择票证查验,点击【立即查询】,输入查验信息即可。


2019年之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验方法: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可通过【纳税服务】-【公众查询】-【电子签章文书查验】,通过该功能进行验证。


(2)扫描页面二维码直接进入验证页面。


(3)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电子签章文书查验】。


3.公司为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4.请问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财税干货##深圳代理记账##深圳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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