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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印花税和防洪费的会计分录(公司缴纳印花税和水利建设会计分录)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02 公司简称:福建水泥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未出席董事情况



2.3公司负责人林德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兆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超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8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3,991.07万元,减幅43.71%,系本期发生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0,409.84万元、筹资活动净现金流-2,799.62万元及投资活动净现金流-781.61万元综合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34.30万元,增幅356.99%,系本期收到的使用票据结算的业务量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33.81万元,减幅46.42%,系本期收回上年部分欠款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31万元,减幅100%,系本期收到上年末应收利息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294.97万元,减幅37.66%,系本期发放2016年年终奖及绩效薪酬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912.75万元,减幅40.79%,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出售兴业银行股票的相关税费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08.33万元,减幅100%,系本期支付上年末应付利息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99.61万元,增幅126.56%,主要是本期预提担保风险金、大修费用及自备车费用等尚未支付所致。


(9)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287.37万元,减幅33.50%,系本期支付福能(平潭)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4,515.01万元,增幅69.06%,主要是本期商品销量及售价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1,491.07万元,增幅53.58%,主要是本期公司商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9.69%导致成本增加。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67.09万元,增幅589.89万元,主要是本期根据财政部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防洪费由管理费用列入本科目核算,上述税费本期列支共计607.12万元。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7.21万元,增幅48.22%,主要是本期商品销量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所致,其中运费增加197.48万元,炼石厂自备车费用增加100.36万元,装车费增加72.22万元。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053.04万元,减幅31.08%,主要是本期停工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369.80万元,职工薪酬减少282.20万元及相关税费转入“税金及附加”项目核算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98.42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冲回2015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48.23万元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66万元,增幅481.92%,主要是子公司宁德建福支付物流公司补偿金8.55万元。


(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56.61万元,主要是本期商品销量大幅增长及综合毛利率上升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568.18万元,系母公司利润增加及对子公司按权益法计算的应得利润增加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443.96万元,系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及兴业证券股票因公允价值变动,其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122.46万元,增幅46.38%,主要是本期水泥销量、售价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746.56万元,减幅84.48%,系本期收到的单位保证金、往来款减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172.76万元,增幅95.77%,系本期因销售收入增加影响各项税费及缴纳2016年出售兴业银行股票的相关税费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420.59万元,减幅37.43%,系本期技改项目投入较上期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38.57万元,减幅100%,系上期公司全额认购兴业证券应配售的新股。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251.39万元,上升816.61%,主要是本期支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7,000万所致。


2.9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诉子公司海峡水泥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7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海峡水泥、海峡水泥另一股东福建省德化县阳春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代垫款10,904,820元及利息,原告在代垫款10,904,820元范围内就桶钓岭尾矿库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海峡水泥不服上述判决,已将本案上诉于福建省高院。省高院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审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省高院判决书。


2015年度,海峡水泥对该项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100万元。


2.10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1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德金


日期2017-4-21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7-01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7人,实到6人,王跃因公请假委托洪海山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海山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四、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7-01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以公司OA系统、打印稿、E-mail及手机短信方式于2017年4月11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亲自出席董事7名,董事郑建新因出差委托董事林德金出席并表决;董事肖家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林德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同意申请办理以下授信(融资)事项:


1、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授信已到期,同意重新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金额1亿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上述融资的笔数、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具体内容依本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2、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2亿元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授信已到期,同意重新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金额1.2亿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兴业银行股票1,000万股质押担保。上述融资的笔数、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具体内容依本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3、向农业银行顺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4亿元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顺昌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1.04亿元的办理期限(在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向其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1.04亿元,继续以福州建福大厦抵押担保。具体单笔借款期限以双方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抵押物情况及抵押期限以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为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本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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