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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统一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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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在实体办税服务厅推行“同城通办”的公告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办税服务,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我局在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电子办税服务厅的基础上,推行部分办税(费金)事项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以下简称“同城通办”)。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5月20日起,423项办税(含附征费金)事项和45项社保事项实行“同城通办”。具体事项及其配套使用的表单以及表单填写规范已发布于广州地税网站(http://www.gzds.gov.cn)的“办税服务-下载专区”栏目。手机用户可通过手机浏览器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手机版(http://m.gzds.gov.cn)或扫描二维码登录(二维码见附件1)下载查询。


三、本次“同城通办”已覆盖我局大部分对外办理的税费金事项,仍有少部分事项暂未纳入“同城通办”,待条件成熟后推出,希望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予以理解。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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