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温州人防易地建设费(贵州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人防工程第二防护单元遭到破坏


2019年12月8日,温州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一条线索,乐清某小区人防工程第二防护单元遭到破坏,国家利益遭受损害。


乐清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公司违法侵占人民防空工程,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


人防工程改建超市,施工方在人防墙上打孔


江西省婺源县,万源城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共有900余户住户,地面停车位难以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业主们本打算利用人防工程地下室停车,如今已经被万源城开发商租给上饶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用作超市经营场地。


“我们不是反对人防工程用作商业,毕竟超市开业后也能方便居民生活,但施工方对地下室设施的改建,令居民们感到担心”。


小区业主表示,该超市目前正在施工,人防工程原本的人防门已经被拆除,改造为卷闸门,施工方还在人防墙体上进行打孔作业。业主们质疑,该人防工程做不到在非常时期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人防门被拆除,墙体上开孔,地下室并非完全封闭,无法遮掩群众。”业主气愤地说,“施工方改造期间应当保护人防工程结构和防护设施,相关职能部门需监管到位。”


责令施工方停工整改,近期已整改到位


婺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万源城小区人防设施改建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达9516平方米,平时作商业用途,战时可作为物资库,用作便民场所期间,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施工方婺源县万茂实业有限公司已拆除地下室人防门共计4樘,装修期间还在人防墙体上进行开孔施工,共计6个孔。


施工方在人防墙体上开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为维护人防法规的严肃性并出于安全考虑,县人防办向施工方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作业,并按照人防设计院出具的整改方案修复。婺源县万茂实业有限公司已于7月5日前整改到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