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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做低避税违法吗(做低房价避税被发现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房产大真探# 一般而言,二手房分为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主要包括市面上常见的商住两用房、商住房、商务型公寓等。


非住宅虽然房价便宜且不限购,但存在无法落户、产权期限较短、水电物业费较贵、无学区名额等缺点,因此大多数人通常购买住宅。


就住宅而言,涉及的大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其中前两项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则可以减免,比如上海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即可免缴,上海住房购买满五年可以免缴增值税。


即使这样,剩余1%-3%的契税在房价较高城市仍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尤其是一二线城市为卖方市场,卖家报出的是到手价,各项税费约定由买家承担,这无疑增加了买家的资金压力。


因此,不少买家为了少缴纳税款,和卖家约定在网签合同上故意写低房子交易价格,以达到节省交易费用目的。


可以说这种避税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并不少见,但实际操作中需要知道存在的法律风险。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将避税带来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否则到最后承担严苛的法律责任可谓得不偿失。



一、行政处罚风险


写低买房价格,只有你们双方知晓,双方无矛盾之下税务局当然不知道你们的避税行为。但是一旦房价上涨,卖家觉得按约定价格卖亏了,便会以当初不知避税违法为由,拒绝配合买家办理银行贷款或者房屋过户手续,并向税务机关举报以阻挠交易正常进行,除非买家愿意加价购买房子。


实践中,税务局收到举报后,会在追缴税款时处以罚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做低价格行为属于偷税行为,需要缴纳:


1.应纳税款;


2.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3.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税务局可不管你们双方之间约定的税款到底谁承担,而是直接按税法规定,要求法定纳税人承担上述行政责任。


以上海为例,一套两室一厅的郊区二手房大概80㎡,取郊区平均价5万/㎡,总价为400万元,由买家承担全部税费,这是上海再正常不过的情况。


理想情况下,房子符合“满五唯一”、“满五”,因此个人所得税与增值税及附加免交,剩下的大税种为契税。如果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的计算规则为:


1.房屋面积≤90㎡,按交易价格1%缴纳;


2.房屋面积>90㎡,按交易价格1.5%缴纳;


这里我们要买的二手房面积为80㎡,按1%缴纳契税,即400万×1%=4万。如果房价做低到350万,则契税为350万×1%=3.5万。


需要补缴税款:4-3.5=0.5万元,在第100天被卖家举报避税,如按一倍罚款计算,则需要向税务局缴纳:0.5×2 0.5×100×0.0005=1.025万元,是避税款项的两倍之多。


上述情况是在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符合免缴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是不符合免除条件而做低价格,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契税,这两种税的法定纳税人为卖家,税务局会要求卖家补缴相应税费、滞纳金及罚款。


卖家缴纳后,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买家进行补偿,法院会考虑各方过错程度,酌情判决买家承担一定税款。但是先不说补偿款能要来多少,单纯提起诉讼就需要花费时间精力以及诉讼费、律师费,可谓得不偿失。



二、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做低价格不多,涉及的避税金额不大,则仅需承担上述行政责任即可。


如果避税金额较大,则可能构成逃税罪,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标准如下:


1.避税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避税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还是上述案例,买家需要补缴的税款为:4-3.5=0.5万元,0.5÷4=12.5%,显然超出10%,因此具有构成逃税罪的可能。


所幸,刑法给予纳税人补救机会,如果买家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为了节省0.5万元税款而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是十分不划算的。


并且我们必须认识到,上述案例是最理想的状况:卖家符合“满五唯一”、“满五”,买家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并且房屋面积还刚好小于90㎡,才缴纳仅4万元的税费。


如果有一项条件不合格,则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增值税,需要多缴纳的税款都够买家多工作好几年才能攒出来,那时房价多少就不一定了。特别是杭州、南京、成都等新一线城市,能上车尽量早上车,不要在税费上乱折腾。



三、法律防范建议


如果看完本文分析,你执意要做低房价,那么下列几条法律建议请务必要牢记,减少买房“翻车”可能性:


1.签署补充协议,对避税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卖家房屋到手价为________元,关于房价做低的约定不影响卖家实际到手价。双方同意,做低房价行为不影响买卖合同房屋价格条款的效力,卖家不得以此为由请求法院确定合同无效,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买卖合同中约定尾款:如因卖家举报避税行为导致买家承担的实际税费增加,则买家有权在尾款中扣除增加的税费,并将所剩款项支付卖家。


即便如此,上述两种建议仍然存在一定风险,因为避税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针对违法性的约定有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性:


例如建议1,如果卖家去法院起诉,法院仍然会认定价格条款无效,但是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卖家完全认识到存在避税条款,且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2的难点在于需要说服卖家接受该条款,这就要求买家和中介充分交流沟通,并向卖家解释该条款,如果聘请律师在场进行条款设计、解释,则是对买家最有利的。


此外,如果卖家已经向税务局举报避税行为,对于买家来说应当尽快承担自己的法定纳税义务(契税),保证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


对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法律规定由卖家承担的部分,需要分情况:


1.如果你在一二线等房价较高城市,并且还没有完成过户手续,我建议你替卖家承担税收罚款,防止其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毕竟买到房子才是目的,新增税负只要保持在可接受范围内即可,切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过户后,很少有卖家再折腾了,因为本质上卖家举报避税原因在于房价上涨,按约定价感觉卖亏了,想以举报避税为由向买家“坐地起价”。


2.如果卖家过户后再举报避税,就让卖家折腾去吧,毕竟房子都是你的了,你害怕什么呢?


3.少数情况下,房价跌了卖家还去举报避税行为,可能是双方在价款之外产生纠纷。如果买家因房价下跌不想要了,刚好以此为由和卖家协商解除合同,支付少量违约金也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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