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内蒙古最新房产税优惠政策(内蒙古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优惠)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当月止,对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旅游(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编:白倩 ▏ 校对:王淑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