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避制度的含义与分类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公平、公正履行职责,避免因亲属关系、利益冲突等影响正常工作、相关事项而设计的制度,其目的在于预防出现裙带关系、公私不分、徇私枉法等负面情况。
从回避制度在不同场景的应用来看,可能涉及履职回避、业务回避、表决回避、特殊回避等。
其中,表决回避常现于《公司法》《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范;特殊回避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十五条为典型;履职回避则集中体现在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回避制度中,具体包括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等。
二、商业银行的履职回避制度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机构,通过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在内部管理系统中设立牵制、监督、制约等方式,一直是银行防范风险的重要一环。但一直以来银行的内部控制更关注、强调对“特殊人员”和“重要岗位”的制衡和监督 ,例如关键岗位轮岗、申报关联交易等,但对于回避制度这一重要的内部控制方式,却长时间缺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然:
“金融圈子小,同学、师生、同事、亲友等裙带关系交织,廉政风险容易相互传染,利益板结化突出,监管者与被监管对象之间亲而不清、公私不明,容易形成利益团伙。”
(一)商业银行“回避”相关,主要监管规范及准则: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强调关联交易的识别与报送;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对内部控制整体要求,规范强制休假、强制轮岗、岗位分离;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强调岗位分离、关键岗位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
(二)履职回避写入监管要求,成为银行内控制度监管重点
2019年12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提出履职回避,系统性地规范了回避制度;
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倡导廉洁金融文化,严格执行公私分开、履职回避、非公务交往报告等纪律要求;
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2020的工作重点包括督促机构严格落实岗位交流、履职回避等监管规定。
三、《指导意见》的几个方面
(一)履职回避制度的目标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履职回避制度,将履职回避作为合规文化、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履职回避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营造主动申报、严格回避、公正履职、强化内控的文化氛围。
(二)履职回避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总体思路
突出重点:区分关键人员和普通员工,1)关键人员双重回避,2)普通员工业务回避。
底线思维:对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提出原则性的底线要求,各机构要结合实际,在员工招录、职务调整、业务经营等环节制定更严格、差异化的回避制度。
强化监督:加强对履职回避工作的内部问责和外部监管,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以强有力的惩戒措施推动履职回避工作在银行业和保险业“落地生根”。
稳妥有序:履职回避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相关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员工教育,尊重员工意愿,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在严控增量基础上,分步清理存量问题。
(三)履职回避的适用对象:全员覆盖
与银行保险机构总部及境内机构(包括各类分支机构、银行业保险业附属机构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岗人员。非执行董事、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参照关键人员实行履职回避。银行保险机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普通员工实行履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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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人员
指银行保险机构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和内设部门负责人,具体人员范围由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和区域特点,根据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需要予以确定,并报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
一般包括:
银行总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副职
分行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
分行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风险合规部负责人
支行负责人
……各银行视自身情况,可能确定的其他岗位人员
2.普通员工
除关键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四)履职回避中“亲属“的范围
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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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应回避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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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职回避中“回避“的范围:任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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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职回避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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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职回避的惩戒
内部问责:发现迟报、瞒报、漏报、错报亲属信息,以及通过其它不正当手段逃避履职回避管理等问题的,依据机构内部有关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监管约束:
整改监督:各级监管机构应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自身履职回避制度办法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的指导和督促,将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情况作为内控监管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建立整改跟踪台账,持续跟进整改进展和整改结果,开展整改问责。
行政处罚:对于严重违反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视违规情形进行行政处罚。
(八)注意事项
1.对于银行而言
制度先行:银行及各级分支机构应尽快制定员工履职回避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履职回避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各部门职责、关键人员和重点业务的范围、轮岗岗位和计划、亲属回避信息报送流程、违反相关回避义务的责任追剧等内容。
摸排清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履职回避情况进行摸排清理,按照“管住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严禁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环节新发生应回避未回避情形。制定回避工作分步实施计划并严格做好实施。存量任职回避问题原则上于2022年底前清理完毕。
监督检查: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组织员工填写申报个人应回避亲属信息,相关部门完成对申报信息的审核、整理,并建立信息台账。每年对履职回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内部制度通报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上报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
2.对于员工而言
如实申报:关键人员和普通员工均应按照《指导意见》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如实申报亲属信息。
配合安排:对银行按照《指导意见》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提出的轮岗、调岗等安排,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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