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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包括外国人吗(非居民是指中国居民以外的个人)

美国先贤富兰克林有一句带有调侃性的名言:“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所以,无论你的2021如何,2021年的个税年度汇算已经悄然而至,在乍暖还寒的这个时节,来到你我身边,无论我们是否喜欢……


汇算是义务并非可选权利

个税年度汇算,全称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对中国居民个人取得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一项年度税务工作,属于一项居民纳税义务,而除非法规定的不需要进行汇算的情况外,个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而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而如果纳税人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本次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恰恰就是一项个人居民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义务。除非规定,否则不能省略!


哪些情况可不参加汇算?

根据总局公告,以下情况可以不参加汇算:


  1.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通俗来说就是,如果一个人本年度的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或者虽然超过12万,但补税金额不大于400元,或者平时预缴与本次汇算结果一致;以及自愿放弃退税的,均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而这里说的“无需”是一种纳税人权利,可以根据个人意思进行选择。除此以外的纳税人均需办理年度汇算,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另外对于非居民外国人,其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也不办理汇算清缴。


年度个人汇算的范围是什么?

个人年度汇算,通常会有人误读为“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而忽略了“综合所得”这个范围。


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对于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年度收入总额,减除6万个人费用,以及各项法定专项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之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最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个人其他收入如何申报?

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涉及九类,除了综合所得涉及的四项以外,其他五项所得的征收方式如下:


  1. 取得经营所得的,按年征收,2021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2年3月31日前。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2. 取得财产租赁所得的,按次征收,一般为在主动办理租赁开具发票时候缴纳税金,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3. 取得财产转让所得的,在办理转让时,由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申报征收,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4. 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按次征收,一般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所以这里特别提醒下,如果你是如下主体的经营者,请记得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


  1. 个体工商户业主;
  2.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 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另外,这里对经营所得与综合所得有两个容易混淆的提示:


  1. 注意申报时间。很多人误以为,个人综合所得汇算就是全部的个人汇算,而届时登录汇算时候则发现,自己的经营所得没法申报,且可能已经逾期,这种情况可能就要缴纳罚款去完成申报(如果年度中间停止生产经营的,从停业日起 60 日内,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 注意扣除的选择顺序。对于没有综合所得但是有经营所得的个人,其相关个人费用和法定扣除可以在经营所得中申报扣除(注意,是没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才能扣除)。

自办和代办分别要注意什么?

除了纳税人自行申报以外,纳税人也由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委托专业涉税机构办理。而纳税人提出代办需求的任职单位,应当为其代办或者辅导其办理(请注意这里的用词是“应当”,而非“可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


同时,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所以个人自行申报也需要关注资料的留存。


个人有境外综合所得如何申报?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的年度汇缴是对于境内的,但是其实税务上一直强调的是“税收居民”的概念。


由于我国执行的是“属人兼属地”的“全球征税”原则,对于有境外收入,但是依然是中国的税务居民个人,原则上要根据个人综合的全球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即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等其他所得也是这一原则,但是内容较多,就不在本文赘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下沟通交流)


那么有人会说,我在国外的所得也已经在对方国家缴税了,这样是不是会双重征税了?


这里就要提到一个专业内容“国外税收抵免”,即为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纳税人在居住国汇总计算国外的收入所得税时,准予扣除其在国外的已纳税款,而这个准予扣除的税款就是境外抵免限额和实际境外缴纳税金疏低的那个金额。


计算抵免限额一般按照以下步骤:


办理个人汇算需要预约?

年度汇算主要是三个渠道办理: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其中大家用的最多的其实就是网络办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汇算。(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今年税务机关考虑到往年个税申报初期系统上线人数集中,系统缓慢等因素,提出了“预约办税”服务,即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预约办税只限于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过后,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期内随时可以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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