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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比例为(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和比例有何规定)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一、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1.金融企业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2.涉农贷款,是指以下贷款:


  ①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②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


  3.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4.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之外)贷款损失准备金


  1.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


  (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


  (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2.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3.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4.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说法正确的有( )。


  A.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B.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C.金融企业按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D.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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