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税率个体工商户
的优惠个人所得税内工商户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个人所得税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未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申报表政策基础上工商户,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的均可享受。
2.在预缴个体户税款时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工商工商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 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未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个体户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个体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申报表告》(2021年第12税率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个体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