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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个体营业执照在哪里办)

惠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正式启动。为个体户规范招生行为,惠阳区制定了《2018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指南》。


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个体户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公办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校学生。其中,公办中学七年级面向镇(街道)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原则上不得跨镇(街道)招生;


对比2017年,淡水城区公办初中取消了“多校划片”对口直升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两种录取方式,采用学区划分录取。其中,惠阳高级中学例外,该校招生采取惠城区“划片招生”与惠阳区生源“对口直升”相结合办法。


小学


一、学区划分


(一办理)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采取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各镇(街道)中心小学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营业执照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学区范围(各镇、街道学区划分图请径向各镇、街道中心小学咨询);


(二)民办学校学区范围不予划定,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家长和学生可自主选择。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第一批: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1)5月15日至5月18日,第一批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区内拟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以下四项材料: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监护人流程身份证;②办理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屋产权证的须办提供学区内的居住证明);③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④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


(2)5月28日前,各小学对第一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审定情况。


(3)8月25日至8月26日,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到校注册。逾期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第二批:外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5月29日至5月30日,各公办小学公布积分入学招生指标,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通知公告栏或各镇(街道)学校网站上查询。


(2)5月31日至6月1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惠个体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个体huiyang.gov.cn)进入惠阳区2018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学位。


(3)6月8日至6月12日,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区内拟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基本材料五项:a.《惠阳区2018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积分申请表》);b.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c.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学区内的居住证明);d.注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e.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其他材料三项:f.惠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购买社会保险(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g.提供劳动就业合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h.惠阳区投资纳税、受表彰情况、志愿服务等证明。


各小学对积分材料进行现场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监护人对《积分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保留一份,另一份及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在申报系统注明“审核不通过”。


(4)6月15日至6月23日,职能部门核实积分材料。学校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在申报系统计算积分分数。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在申报系统注明“审核不通过”。


(5)6月25日至6月26日,公布积分结果。监护人可登录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在哪里6月25日至6月26日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6)6月29日至7月9日,审定名单公示。各小学按照监护人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审定“入围”学生并公示(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按住房保障指标、社保时长、居住年限、加分奖励指标得分高低,高分者排名在前)。


(7)7月14日至7月15日,各小学发放第二批新生入学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入围”情况。


(8)8月25日至8月26日,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到校注册。逾期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初中


一、学区划分


(1)淡水城区


淡水城区划分为崇雅中学、第一中学、中山中学、第四中学、惠阳实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半岛学校、竹贤学校、凤凰山学校等九个学区。


(2)其他镇(街道)


新圩镇划分为新圩中学、约场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等三个学区,其他镇、街道为“一镇(街道)一学区”。


二、招生办法


(1)第一批:本镇(街道)小学就读的本地户籍学生


① 5月15日至5月18日,申请人向在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惠阳区2018年小学升初中学位申请表》。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a.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b.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学区内的居住证明)。


② 5月28日前,各小学对第一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电话告知家长审定情况。


③ 8月5日前,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④ 8月20日至8月2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到校注册。逾期未到学校流程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第二批:本镇(街道)小学就读的异地户籍学生


① 5月29日至5月30日,各公办初中公布积分入学招生指标,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通知公告栏或各镇(街道)学校网站上查询。


② 5月31日至6月1日,申请人向在读学校提交营业执照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积分申请表》。须提供以下材料:基本材料两项:a.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b.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学区内的居住证明);其他材料三项: c.惠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购买社会保险(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d.提供劳动就业合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e.惠阳区投资纳税、受表彰情况、志愿服务等证明。


各小学对积分材料进行现场初审,符合积分申请条件的少年对《积分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保留一份,另一份及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不符合积分申请条件的,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或监护人。


③ 6月29日至7月9日,审定名单公示。各小学按照监护人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审定“入围”学生并公示(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按住房保障指标、社保时长、居住年限、加分奖励指标得分高低,高分者排名在前)。


④ 惠阳7月14日至7月15日,各小学电话告知家长“入围”情况。


⑤ 8月5惠阳日前,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返乡就读学生(学籍不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学生)


6月15日至6月30日,淡水街道户籍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在哪里育局教育股办理申请学位手续,其他镇(街道)户籍的申请人到户籍注册所在地初中学校办理申请学位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登记。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a.学生户口簿;b.监护人房屋产权证;c.学籍基本信息表(原毕业小学开办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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