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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文化建设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征收入减除额)

原标题:7月1日起我省顶格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授权各省(区、市)政府对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50%幅度内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为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的通知》,决定对我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国家授权的最高幅度50%顶格减征,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这一降费政策的落地,对从事娱乐业和广告业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可进一步减轻缴费人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据初步测算,预计全省2019年7月至12月新增减费额1375万元,2020年至2024年将每年新增减费额2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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