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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以下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500万抵扣进项税最新规定)

今天大白菜会计学堂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2018年58号通知。


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如何理解58号通知,我们分10个要点理解。


1、享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一次性扣除政策可以在季度预缴时享受!


2、政策实施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实施范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新购进不是购进新的,购买旧设备,自行建造设备器具都可以适用本次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4、“设备、器具”指哪些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54号通知所说的设备、器具就是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房屋、建筑物“不动产以外的动产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含汽车、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我们不太注意的品种)。


5、如何来理解“单位价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因此,购入设备的设备基础工程款、安装费、运输费等也要计入原值后一次性扣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6、单位价值按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要看实际情况:


(1)一般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的扣税凭证符合规定且该一般人按规定进行了认证或勾选抵扣进项税额,那么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不含增值税的;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或取得了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或符合规定该纳税主动放弃抵扣的,则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含增值税的。


(2)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含税的。


(3)纳税人购进免税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就是发票票面价格。


7、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也不建议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处理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同时我们建议,会计处理仍然采用原折旧处理方法,以保持合理的会计利润反映;税收报表上填报加速折旧,又不影响优惠政策的享受!


8、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适用优惠政策。企业2018年1月1日后购置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既可选择一次性在税前扣除,符合相关行业范围的,也可选择按以前的政策加速折旧,更可选择所得税上不加速折旧。处于亏损期企业或者亏损结余大的企业,选择加速折旧后形成所得税上更大的亏损。因此亏损企业慎重选用,要尽量使亏损在之后5年内有所得可弥补。


9、 享受该政策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和备案


根据2018年23号公告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2项:.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核算有关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台账。


10、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本次一次性扣除!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据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因而也就不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2)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于账证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最后大白菜会计学堂给大家看一个一次性扣除的案例与申报表填报


季度可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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