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香港银行客户经理开户780万(香港银行开户收780美金)


为打击逃税及维护税制完整,全球各地政府推出适用于金融机构的资料收集及汇报的新规例,名为“共同汇报标准”(简称CRS)。在全球200多个国家与地区中,有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已经参与了CRS。中国内地将于2018年9月正式施行!


常规问题解答及详细实例分析


CRS披露的标准


CRS将按照100万美金(600万人民币、780万港币)的资产,以上为高净值人群,以下为低净值人群。高净值人群将首先申报,其次再到低净值人群。所有符合非居民的人群都会被披露。


披露信息的内容


非税务居民账户的余额或净值、全年的利息总额、股息总额及其它收入总额,保单号码、现金价值、保单红利。账户在年度内注销的,不必报送,但会注明该账户已注销。


被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中国内地将于2018年9月1日实施CRS,国内税务机关正在筹备CRS,税务人员匮乏,通过CRS报送之后若要实施收税,在操作上也不容易。针对保险,国内已有相关规定保险赔款、收益都不征税,而该规定并未提到香港保险。 即便CRS实施后,相关信息被披露,短时间内也无法进行征税。针对香港保险,国内税务机关也不知如何征税,因为没有相关条例可依。


受影响人群


在境外藏有巨额财产并未合法缴纳税款的客户


已经移民国外或已经获得外国国籍的高净值人群


在境外隐藏资产的高官或家属


想要绕过外汇管制转移资金的客户


海外贸易公司老板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配置了海外家族信托的客户


在境外配置了保单的客户


正在办理移民的客户


信息报送去向


根据该非税务居民在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件和填报的税务所在地,常见的需要被披露的个案有以下四种:


普通个人在境外开立金融账户


例:A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无香港临时身份证,在香港使用内地居民身份证、通行证开户,则银行将认定A先生为非税务居民,会将A先生的账户信息报送给香港税局,再由香港税局保送给中国税务局。


企业在境外开立金融账户


例:B公司为中国内地注册公司,在香港某银行开立了账户。银行会判断该企业为「非税务居民企业」,从而会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中国内地税务机关。


消极非金融机构在境外开户


例:C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在国内有贸易公司,同时也是一家BVI公司的控制人,该BVI公司在香港某银行开立了账户。那么银行将视该BVI公司为「消极非金融机构」。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仅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英属维京群岛,也会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实质控制人所属地区的税务机关。


信托计划结合大额保单:取决于信托类型。


一般有详细的财产分配计划的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都面临被披露。若采用任意酌情权信托,利用借贷形式分配财产予受益人,则不会被披露。


双重身份人士是否要重复缴税


如果同时构成「账户所在地税收居民」和「其他地区税收居民」,金融机构会判断该账户持有人为「非居民」,即要向其填报的税务所在地披露相关信息。


例:A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在香港工作超过5年并有在港缴税,他在香港某家银行用香港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开立账户,那么该银行会将A先生视为非税收居民(尽管A先生在香港已缴税),并申报相关信息给内地税务机关。


如果就以上情况产生双重税务身份,那么是否要双重收税,则视乎这两个国家/地区之间是否有签署税收协议/安排。


接着上述所例,假设香港向内地税务机关申报了A先生在香港的账户信息,内地税务机关要求A先生缴税时,A先生可就两地的避免重复税收安排,申请减免香港已缴纳之部份税款。但实际上,国内税务机关要求征税在短时间内可能性不大。


如何应对CRS?


只要所在国签订CRS协议,那就无法规避。通过分析,可以利用香港保险保单进行合法操作,适当降低影响。


1. 用中国内地居民身份在港配置大额储蓄型保单。由于CRS只申报保单里的实际现金价值,而前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为零,即便被披露也基本不会产生风险。在这2年时间里,可以办理低税率第三国的护照,接着更改投保人资料,就可以在保单现金价值增大前「隐藏」个人资产。


2. 对于在香港银行户口存有较大额存款的人群,可以选择配置一部分资金到香港保单里,来降低银行户口的存款。


3. 对于将要移民的客户,如果移民国家有赠与税(如:美国),则可以利用香港保单来降低税收风险。


例:A先生是中国身份同时持有美国绿卡,在移民美国之前,先在香港配置了一笔大额储蓄型保单,然后将投保人身份转换给A先生父亲(或其他持有中国身份的人)。携同儿子移民之后若干年,保单现金价值增加比较可观。此时A先生想要将保单里的钱给儿子作读书之用,就可以让父亲把投保人转换为儿子。由于该份保单属于国外财产,在美国该类财产接受人不用缴纳相关税款。儿子进行保单现金价值提取,也就可以避开税收了。


4. 假设客户将要移民美国,那么香港保单也可以用来绕开遗产税的征收。最好的办法就是夫妻双方各自做对方的投保人,即相互持有保单,而受益人均为孩子。假设丈夫不幸身故,由于财产持有人,即保单持有人(母亲)尚在世,因此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无须缴纳遗产税。此时孩子同时接受了母亲的保单,成了保单持有人。而假设母亲若干年后去世,孩子领取母亲的保险金也无须缴纳遗产税(资产持有人仍在世)。


备选方案


如果客户持有低税率国家的身份,可以去金融机构紧急修改开户信息,包括身份、国籍、地址、电话等等;


紧急办理低税率国家的护照,如圣基茨、尼维斯、多米尼克、安提瓜、巴布达和瓦努阿图等国家;


若在某CRS地区持有资产,则可以考虑将自己变为当地的税务居民(通过移民),香港、新加坡两地征税范围窄、税率也较低,因此有较大优势。


例:假设A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同时持有某岛国护照(但未入籍及放弃中国国籍),他之前用中国身份在香港购置了大额保单,为避免日后通过CRS报送国内税务局后产生系列追税、补税、询问资金来源等问题,A先生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修改个人身份信息,将国籍更改为岛国,那么香港向岛国申报该保单,就基本不会有很大的影响了。


虽然CRS是一套多国签署的标准,但每个国家实施起来,所用之措施都不尽相同。在配置、转移资产时,可以先了解该国是否是CRS签署国,以及其具体措施如何;


签署国尚未全面施行CRS,有些国家/地区在正式施行CRS前,可能会有一个半年的缓和期,在这个阶段内,可以衡量风险考虑是否转出资产;


分化账户,降低余额,分散投资(借贷)


利用家族信托——国内目前对家族信托收税情况不明,在某些信托计划中,受益人可以通过信托借款规避CRS。


配置房产、贵重金属、艺术品等非金融产品。


在境外的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措施让企业变为当地的居民企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