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父母将即将拆迁的老房给了哥哥,自己却毫无所得,宜兴周铁镇周铁村村民胡某心生不满,竟与朋友一唱一和,伪造材料将父亲变为“担保人”,发起虚假诉讼企图争得家产。近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胡某与朋友双双获刑。
虚构借款,父亲毫不知情竟成“担保人”
宜兴周铁镇周铁村村民胡某是家中次子,经营着一家公司。2019年10月,胡某从朋友那得知其父母所在村即将拆迁,想着父母名下共有两套房子,自己肯定能分得一套,胡某激动地赶到父母家询问。
谁知父母却表示,已将其中一套房给了哥哥,剩下一套拆迁后款项将留给自己养老。胡某觉得父母偏心,非常生气。胡某向好友束某诉苦,束某听后为其“出谋划策”。
胡某让父亲在空白A4纸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瞒着父亲,用这张纸打印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胡某向束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由其父亲作担保,胡某父亲的签名落在了担保人签字处。
几天后,束某按照两人事先约定,持假协议向宜兴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束某称胡某因母亲生病向其借款,胡某父亲自愿担保,现胡某、胡某父亲未按约付款,故要求两人承担还款责任。
束某主动提供胡父名下待拆迁的老房作为保全线索,申请法院予以保全。宜兴法院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查封了胡父名下案涉房屋。
法院:合谋捏造事实,构成虚假诉讼罪
胡某父亲得知此事后,立即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从未向原告借过钱,也从未给任何人的借款签字担保。经过调查,法院发现胡某母亲近期未发生过身患疾病需要重大医疗费支出的情况,借款理由不成立。而胡某自身经济条件优越,有多处房产及车辆,以现有资产足以清偿15万元的债务,无需让仅有农村宅基地且属赡养对象的父亲提供抵押担保。
于是,宜兴法院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除了对涉案房屋的查封。
胡某与束某心知事情已败露,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胡某当场归还借款,双方假意和解,束某申请撤回起诉,但法院未予以准许。
因胡某、束某涉嫌虚假诉讼,宜兴法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宜兴市公安局侦查,并依法驳回束某的民事起诉。日前,胡某与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胡某、束某犯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
宜兴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束某合谋捏造事实,以伪造的借款协议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且属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被告人束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