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长执行期限。根据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政策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自学的公告》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扣除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2019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研发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政策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简报销。
2.提高扣除比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加计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自学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优化简化备查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优化简化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研发,降低填写难度。将42019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共“1张辅助账+加计1张汇总表”。
简报4.调整优化计费用算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费用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调整优化“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改为统一计算所有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即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供稿:张红曼 林莉
一审:罗振源
二审:巫娜
三审:田维娟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