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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遂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19-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经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6.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98.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5.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6,242.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 375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6,202.28万元;(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41.63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银行利息)合计为人民币33,450.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电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2月1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伯特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041.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202.28 万元,置换情况如下表: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5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19年4月11日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四)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增资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同时相应增加对应的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遂宁伯特利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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