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讯 >

【法律六进】保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家园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对《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引导社会群众了解和支持莲花山保护工作,7月19日下午,“保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暨“法律进乡村”《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城中区环江村文艺大舞台举行。



本次活动由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城中区人大常委会、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柳州市区自然资源局、柳州市静兰街道办事处承办。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潘日希,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琳,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副主任潘凌,柳州市城中区委常委、柳州市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周伟平,柳州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源出席活动。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潘日希致辞

城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伟平讲话


活动演出环节以《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三字经开场,紧接着歌伴舞《莲花山》营造了热烈盛大的宣传氛围。其中《宪法在我心中》朗诵、歌伴舞《守法定平安》以及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制作的小品《套路》等节目赢得了群众的热烈掌声。演出中还穿插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知识有奖竞答等环节,加深群众对《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的了解和知晓度。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结合《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清廉乡村、防范养老和电信诈骗、反邪教、《民法典》等宣传内容,柳州市司法局通过悬挂条幅、解答咨询、发放宣传册和宣传物品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参观新建成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主题宣传墙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民生最大的福祉。《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是柳州市为保护城市绿心生态环境 “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柳州市自2015年8月1日享有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紧扣民生民意,可操作性强,极具地方特色,充分彰显了柳州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该法规于2017年8月1号正式施行,对推进柳州市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来源:柳州市司法局 李龙翔 吴彬 /图文、柳州法治

编辑:桂法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