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曲靖市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实行奖励,最高可奖励3万元。
市级涉黑涉恶
线索举报方式
曲靖市扫黑办:
0874-3392720;
曲靖市公安局:
0874-3314475;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0874-3396052;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0874-32276企业60。
2.曲靖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
0874-12388。
3.信函举报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A311号
邮政法人专用信箱关于。
4.电子邮箱举报地址:
qjshcebgs@163.com。
5.关注“曲靖市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举报。
奖 励 标 准
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符合下列条件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法人违法犯罪案件公司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案件性质特别企业法严重或有特别重大影响,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进行判决的,给予20信息000元至3地区0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重要线索或部分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案件性质严重或有重大影响,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电话团(团伙)进行判决的,给予10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相关线索或者相关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进行判决的,给予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给地区予5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奖励;
(曲靖五)举报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电话淫等的犯罪线索,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曲靖件判决的,给予3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
(六)举报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藏匿处所,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
(七)举报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的,酌情予以奖励。
奖 励 条 件
奖励举报应的当同时符公司合以下条企业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政法机关或企业法其他单位掌握;关于
(三)举报内容须经信息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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