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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局红盾网官网(淄博工商局官网查询系统)


企业年报踊跃 个体工商户情况不容乐观


自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后,企业信用信息由原来的工商局行政机关和企业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变成了可随时上网查询的“公共资源”,任何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发生违法经查询系统营行红盾为等信用“污点”的企业,将在互联网上“公之于众”,并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淄博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形象的同时,还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官网让、颁发荣誉等多方面受到限制。


截至5月底,全市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分别为72%和58.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31.2%和30.5%,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年网报率为44.35%。


申报速度不断加快 地区不平衡现象突出


“企业公示率高网低直接决定我市企业的整体信用,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于5月中下旬成立了专门督查组,对全市11个区县局逐一进行督导淄博检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淄博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刘鸣歧局长告诉记者。


随着申报最后期限的逐步临近,进入6月份后全市市主体申报速度明显加快,截止6月8日,全市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分别为76%和67.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查询系统别为39.8%和39.6%,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年网官报率为6红盾0.36%。


但从各区县情况看,不平衡现象非常突出,企业年报进度较快的区县有文昌湖、博山、桓台,年报网官率已超过和接近80%,而有些区县则进度较慢,官网最低的尚不足6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较高的有桓台、博山、文昌湖等,其中桓台县年报率最高,已超过80%,农民淄博市专业合作社年率较高的有博山、文昌湖、高青,年报率已达90%以上,而有的区县则明显偏低。


最后期限将至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


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年报的最后期限是6月30日,未按淄博市时申报公示企业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今后企工商局业经营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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