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1〕442号
中国财产份有限公司河北分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司:
你公司《关于洋财产查询石家庄市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营业执照庄市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产〔2021〕12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二、迁址后,中国太平石家庄洋财产新华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支公司不得在原址营业执照办理石家庄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营业执照局司石家庄市新华区电话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电话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营业执照局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查询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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