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1注册公司号)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决定:王海为邢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2021年5月14日
王海简历
王海,男,满族,河北大厂人,1970年8少钱月出生,1993年9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6.09--1989.07 廊坊师范学校学习
1989.07--1991.邢台市03 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乡小学教师
1991.03--1995.10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干事、组长(1990.05--1994.12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考试大专学习)
1995.10--1996.04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督查室主任
1996.04--1996.08 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1996.08--1997.03 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政协党组成员、政协机关党支部书记
1997.03--1998.08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党史办主任
1998.08--2000.07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党史办主任
2000.07--2001.01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乡党委书记
2001.01--2004.10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2002.04--2004.06河北农业大学城镇经济与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学习)
2004.10--2007.05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农工部部长
2007.05--2007邢台市.06 大厂少钱回族自治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2007.06--2008.04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常代理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2008.04--2009.03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教育工委书记
2009.03--2011.08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2011.08--2012.02 文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2.02--2013.05 文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5--2015.05 免职待安排(保留正处级待遇)
2015.05--2015.11 廊坊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5.11--2016.12 廊坊市建设局局长要多、党委书记
2016.12--2017.02 固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7.02--2018.12 固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8.12--2020.05 固安县委书记
2020.05--2020.06 唐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0年6月起任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简历据唐山市政府网)
董德双同志辞去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据清河融媒,5月11日,清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董德双同志辞去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请求,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董德双同志辞去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决定。
唐山
张国栋当选为唐山市总工会第二十三届委员会主席
据唐山劳动日报消息,5月12日上午,唐山市总工会第二十三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注册公司方式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二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张国栋当选为市总工会第二十三届哪些委员会主席,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张喜怀当选为常务副主席,周虎民、谭海光、李晓辉、贾荣宇、李景武、武昌明、崔秀华、李征、张建萍当选为副主席,马鹤英、王彦、王文德、王宏恺、张健、姜广月、凌存华、曹敏生、曾庆有、薛绍江当选为常务委员。
秦皇岛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记账杨明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十五届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明宇同志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要多一年);
刘海滨同志邢台任区城市管公司有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大队长(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职务;
陈光明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职邢台务;
高 爽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效宇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新博同志任区暑期供应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郭宏宇同志任区国有资产运管服务公司有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海妍同志任北戴河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伟同志任区水政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党爱丽代理同志任区园林管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栋同志任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崔常尧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鹏程同志不再担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卢志勇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赛亚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记账主任职务;
田 忠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秉阳同志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鲁春华同志不再担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张 磊同志不再担任区暑期供应站副站长职务;
刘海波同志不再担任区海浴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解聘哪些黄巍同志区暑期供应站副站长职务;
司学林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王克俊同志不再担任区国有资产运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永海同志不再担任区水政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清河融媒、秦皇岛发布、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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