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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个人独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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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


经商办企业举报方式的公示


根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独资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整治方案》要求,对我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投资和从业行为,具体指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章程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情况,包括未开展经个人营活动、已经停止经青海省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章程续等企业的情况;受聘担任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独资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由外方委派、聘任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个人兼职取酬等情况。


2.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互相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搞权公司权交易等问题。


二、青海省举报方式


省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71)12388


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71)12380


三、受理时间


7月12日—11月20日(限工作日上班时段)


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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