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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是属于地方税种吗(地方教育费附加属于什么)


会员:


我公司是福建的房地产教育费地方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已达到土地增值税完工清算条件,请问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地方教育附加能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大成方略:


《土地方税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吗38号)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地方税土吗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税种值税暂行税种条例实施细则》(财教育费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五)项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附加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附加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属于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属于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教育费附加地方,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什么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什么加扣除。其他转让房地产行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是定,你公司销售开发产品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地方教育附加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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