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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税收政策2022(海南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嘿,你的医保交了吗?


三亚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你对医保政策有疑问,


这篇超全的政策解读请收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二)具有本市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 (园)生 (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三)已经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市户籍非从业人员。


(四)已经取得本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





(五)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海南监外执行人员)。


(六)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和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新生儿,但不包括寄户人员),可自愿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须提供父母一方已在本市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 1年以上,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已参加本市的城镇从业人员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材料 。




(七)引进人才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可自愿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须提供高层次引进人才相关材料、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未参保证明材料或本人书面承诺书。


(八)符合《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新增参保人须先进行参保登记后税收再完成缴费。新增参保人参保登记工作由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新增参保人参保所需材料由各村(居)委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参保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外省正常参保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城乡)的人员,不得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一)2022年度城2022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优惠政策。


(二)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老年人(年满六十周岁以上),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免缴费用,财政全额代缴 (320元/人);低收入家庭中的三、四级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50% (160元/人),财政代缴50% (160元/人)。所需资金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三)未享受城镇职工医保的优抚对象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320元/人),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残疾人:本市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320元/人),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失地农民:税收政策因累计征地失去70%及以上农用地的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因累计征地失去50%及以上不足70%的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50%。市财政代缴参保费的期限最长为20 年,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由政府定额资助参保,其中:政府资助个人缴费标准的90%,个人缴纳10%。税收政策资助标准:2022年度政府资助288元/人/年,个人缴纳32元/人/年。所需资金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七)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就高原则资助,不能重复享受。





四、参保缴费所需证件资料及办理程序


1


本市户籍人员参保




新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辖村(居)委会先完成参保登记后再缴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 周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累计征地失去70%及以上农用地的农民,统一由各区扶贫办、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提供名单给区医保局,区医保局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往年参保缴费人员可通过以下缴费方式直接缴费:


(一)扫描海南省农信社聚合二维码并选择相关入口缴纳“城乡医疗”社保费。


第一步:通过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码后,在界面选择【城乡医疗缴费】;


第二步: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根据展现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确认并选择缴费年度(新生儿及补缴当年费款人员选择2021年度,正常缴费人员选择2022年度)、参保地区(三亚),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界面返回姓名、缴费年度、缴费金额、参保地区、缴费状态信息,缴费人确认信息无误后选择待缴费记录,点击【缴费>】;


第五步:支付成功后返回显示缴费结果。


(二)微信、支付宝的相关入口缴纳“城乡医疗”社保费。


1.微信缴费


①打开微信,进入“我→支付→城市服务”,定位城市,进入“热门服务-社保-海南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②选择证件类型,填写参保人证件号码、姓名,选择缴费年度(新生儿及补缴当年费款人员选择2021年度,正常缴费人员选择2022年度),点击“下一步”;


③选择参保机构,点击“下一步”;


④确认缴费信息,点击“去支付”,完成缴费;


⑤返回首页可点击“缴费记录查询”查看。


2.支付宝缴费


①打开支付宝首页,定位城市,点击“市民中心”,进入“税务-城乡居民医疗缴费”;


②选择证件类型,填写参保人证件号码、姓名,选择缴费年度(新生儿及补缴当年费款人员选择2021年度,正常缴费人员选择2022年度),点击“下一步”;


③选择参保机构,点击“下一步”;


④确认缴费信息,点击“去支付”,完成缴费;


⑤返回首页可点击“缴费记录”查看。


(三)其他缴费方式。详见《最新通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指引》


(四)特别提示


1.所有缴费渠道都不收手续费;


2.如缴费时提示无参保信息,请进行登记参保信息后缴费;若提示已缴费,则不允许再次缴费;


3.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4.缴费签购单(回单),是缴费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网点打印缴费单据;


5.将参保费存入社保卡或其它银行卡,系统不自动扣缴参保费,属于未完成参保缴费操作。未完成参保缴费操作的,不视为已经参保。


6.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带有X的,在农商银行自动取款机(ATM)、CRS存取款一体机缴费时,则无需输入,仅输入17位身份证号码。


2


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




1.在本市己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公税收民,园区如在户籍地未参加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未参保证明(即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三亚未参加本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或本人在户籍地未参保书面承2022诺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未及时办理居住证的,父母一方已在本市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提供已参保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地未参保证明(即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本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优惠政策或本人在户籍地未参保书面承诺海南书(父母代签)。


特别提示: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非正常途径参保的,一经发现,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其本人承担。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五、非集中征缴期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一)新生儿落地参保


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参保手续。非本市户籍,但夫妻一方参加本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新生儿均园区可享受“落地参保政策”,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参加和重复享受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待遇。


(二)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参保


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在回到本市90天内(含90天)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参保手续,自次月起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


(三)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人员参保


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自中断后90天内(含90天)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


(四)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参保


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由监狱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社区服刑人员可持本人户口簿、社区矫正告知书或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参保手续;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做出判决、裁定、决定的服刑人员,自生效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凭相关材料办理当年度参保手续,自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刑满释放人员可在回到本省90天内(含90天)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度参保手续,自次月起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


(五)引进人才未就业配偶、直系亲属、身边服务人员和新落户随迁家属参保


我省引进人才未就业配偶、直系亲属、身边服务人员和新落户随迁家属,在省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取得本省居住证或落户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次月起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


六、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三重保障,分别是普通门诊或“两病”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或住院、大病保险。


(一)第三亚一重保障:普通门诊或“两病”普通门诊


1.普通门诊



2.“两病”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二)第二重保障: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


1.待遇标准





2.海南省门诊慢性特殊病种共5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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