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关情况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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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关情况 的专项说明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关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3278号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南建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4
月 28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 4859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资本公积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中南建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中南建设公司实施 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南建设公司拟进行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南建设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关内容为: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 2015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2015 年度,以总股本 1,483,915,5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 10股转增 15股,分配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709,788,798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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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说明经审计,中南建设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余额为3,466,438,732.64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3,451,462,725.85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
14,976,006.79 元,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为 股本溢价部分,该次拟转增的金额
为2,225,873,279元。
二、我们认为,中南建设公司资本公积余额足够用于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5股,拟进行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 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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