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的区别(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的区别通俗理解)

一、什么是共同控制经营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


二、共同控制经营的运用


共同控制经营的合营方通俗,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一般合营方是通过运用本企业的资产及其他经济资源为共同控制经营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果合营方将本企业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同时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合营期结束后合营方将收回该资产,则合营方应将该资产作为本企业的资产确认。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每一个企业运用本企业的资产及其他经济资源进行合营活动,视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应当对发生的与共同控制经营的有关支出进行归集。例如,在各合营方一起进行飞机制造的情况下,合营方应在生产成本中归集合营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借记“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科目,贷记“现金”或 “银行存款”等,对于合营中发生的某些支出需要各合营方共同负担的,合营方应将本企业应承担的份额计入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对外出售时,所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应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同时应结转售出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共同控制经营本身由于不构成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一般不设置账簿、编制报表,但为便于向各合营方提供核算资料,有关合营方可能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共同控制经营可设置备查簿或设置管理账户,登记共同控制经营发生的收入、费用等。


三、共同控制经营的会计核算


一、归集合同中的费用支出 借: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 贷:库理解存现金、银行存款 二、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对外出售时,产生的收入中应有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出售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各合营方一起共同使用一项或若干项资产、分享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如各合营方共同使用一条输油管线、一个通信网络或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共同使用有关的资产。与共同控制经营相同,共同控制资产不需要单独设立区别于各合营方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即不构成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仅仅是有关各方共同分享一项或多项资产的情况。


共同控制资产的原则


共同控制资产的情况下,作为合营方,企业应在自身的账簿及报表中确认共同控制的资产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同时确认发生的负债、费用或与有关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份额。基本核算原则包括: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该部分资产由实施共同控制的各方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并不改变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不构成投资,合营方不应作为投资进行核算。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本企业为共同控制资产发生的负债或共同控制资产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负债,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应作为本企业负债确认。


3. 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理解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因各合营方共同拥有有关的资产,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应分享有关资产产生的收益。如两个企业共同控制一栋出租的房屋,每一合营方均享有该房屋出租收入的一定份额,则各合营方在利润表中应确认本企业享有的收入份额。


4.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对于共同控制资产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确定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作为本企业的费用确认。同时应作为费用等考虑的还包括应由本企业承担的共同控制资产发生的折旧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等。


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合营者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权益,每个合营者将以下项目记人其会计记录、列入其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列入其合并财务报表:


(1)其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份额,根据资产性质分类而不是作为投资。例如,共同控制的输油管道的份额,列入固定资产类;


(2)发生的负债,例如为其资产筹资而发生的负债;


(3)为了合营而与其他合营者共同发生的负债的份额;


(4)销售或使用合营产品份额的收入,连同合营发生费用的份额;


(5)为了在合营中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例如,与为合营者在资产中的权益筹资有关的费用和与销售其在合营产品中的份额有关的费用。


由于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已经列入合营者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就列入了合营者的合并财务报表,合营者编报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必为这些合营企业项目作调整或其他合并程序。


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处理反映了合营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且常常也反映了合营的法律形式。合营本身单独设立的会计记录可以限于合营者共同发生并且最终由合营者按照他们议定的份额分担的费用。合营可能不编制财务报表,但是合营者可以编制管理会计报表,以便评价合营的经营业绩。


共同控制资产的案例分析


宁夏地矿局是专门从事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工作的区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下属14个企事业单位,由于勘探设备单位价值很高,资金需求量大,地矿局对部分勘探设备采用”三,三制”投资方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三三制”投资是指地矿局,下属企业,企业职工三方共同出资购人大型设备,由局下属企业使用,三方对该设备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管理上采用内部股份制。


一、现行会计处理方式及存在问题


该局下属企业现在常用的会计处理有两种,一是将地矿局和职工的出资作为吸收投资,形成实收资本,二是将地矿局和通俗职工的出资作为借款,形成负债。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如果形成投资,必然会增加注册资本金,而职工的资金增加注册资本金会使国有独资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化。也有的企业做变通,将地矿局和职工的出资作为资本公积,这样虽然解决了注册资本金的问题,但给地矿局和职工的分红就无法解释;另外,地矿局和职工成为所有者就有权对企业所有的经营享受收益,承担风险,而“兰三制“投资规定上述两者只对共同出资购入的设备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显然二者利益和风险的范围不同,再者地矿局、下属企业,企业职工三方共同出资购入的设备在下属企业并不独立核算,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所以吸收的资金作为所有者权益明显不对。上述出资作为负债也不妥,一方面借款需要支付固定或浮动的利息,也就是说企业设备无论盈亏都要支付利息,这与三方对该设备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初衷相违背:另一方面是借款就有固定的还款期,而该项出资是与设备的使用期限为存续期,没有固定的期限,一般也不容许撤资。因此,现行会计处理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二、新会计准则下“三三制”投资方式的会计处理设想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区别制的,为共同控制资产。每一合营方通过其所控制的资产份额享有共同控制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相关的产出并分担所发生费用。共同控制资产的情况下,作为合营方,企业应在自身的账簿及报表中确认共同控制的资产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同时确认发生的负债,费用或与有关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份额。基本核算原则包括: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该部分资产由实施共同控制的各方共同使用的惰况下,并不改变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不构成投资,合营方不应作为投资进行核算。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本企业为共同控制资产发生的负债或共同控制资产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负债,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应作为本企业负债确认。


3.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八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因各合营方共同拥有有关的资产,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应分享有关资产产生的收益。


4.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对于共同控制资产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确定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作为本企业的费用确认。同时应作为费用等考虑的还包括应由本企业承担的共同控制资产发生的折IEt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等。


根据上述处理原则,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地矿局会计处理。


①将款项汇入下属企业账户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


②收到购八设备原始凭证分割单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其他应收款。


③根据下属企业发生费用分配表,按应承担部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其他应收款、累计折旧等。


④根据下属企业发生收入分配表,按应享有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⑤收到分红,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⑥设备报废、销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根据分配的清理净值、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或做相反分录。收到净值,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结转净损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清理。⑦如收到退款,视同销售给下属企业。


(2)下属企业会计处理。


①下属企业作为设备的托管企业,应该设置备查账,对设备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收入进行登记,然后再根据享有的份额进行会计核算。


②收到购买设备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


③购买设备时,借记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④发生费用时按全部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区别存款、累计折旧等。和


⑤计算当期设备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⑥期末根据应分配给地矿局和职工的部分,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累计折折旧,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应付款,实际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⑦一般协议规定不得退资,如果发生退资,按购入固定资产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


共同控制的资产及其相关的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都列入合营者各自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合营本身设置的会计记录只限于共同发生的费用,最终按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合营者各自承担,无需编制单独的对外财务报表,为了评价合营的业绩,合营者往往为合营项目编制内部使用的管理会计报表。因此,共同控制资产的企业合营也没有产合营企业生新的会计方法问题。




五、共同控制实体




共同控制实体,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投资建立的实体,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千方共同决定。


共同控制实体是一种涉及建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合营,其中每一合营者拥有一份权益。除去合营者之间的合同规定确立了对实体经济活动的共同控制之外,共同控制实体的共同营运方式与其他合营方式相同。


共同控制实体,控制着合营的资产,发生负债和费用并获得收益。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和为合营活动筹集资金。每个合营者对共同控制实体的成果有一份所有权,尽管有些共同控制实体也涉及分享合营的产品。


共同控制实体是通过合营各方共同出资建立企业,新建的企业是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独立核算,投资各方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共同控制实体和其他企业一样,根据有关国家的规定经营和国际会计准则,保持自己的会计记录并编制和和提供财务报表。


共同控制实体的特征


许多共同控制实体和被称为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的合营在实质上相同。例如,合营者可能为了税务或其他原因,将诸如石油管道之类的共同控制资产转人一个共同控制实体。同样,合营者也可以把将要共同经营的资产提供给共同控制实体。有些共同控制经营也涉及为了经营活动的特定方面,例如产品的设计、推销、发售或售后服务,而设立共同控制实体。


共同控共同制实体和其他企业一样,根据有关国家的规定和国际会计准则,保持自己的会计记录并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每一合营者通常以现金或其他资源对共同控制实体出资。这些出资作为对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记人合营者的会计记录并且列入合营者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在合营者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报告在共同控制实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份额。


共同控制实体是一个独立经营的主体,和其他企业一样,保持自己的会计记录,编制自己单独的财务报表。


合营者向共同控制实体提供的资产在合营者的财务报表中作为一项投资。对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既不能简单地按权益法反映,也不宜进行全面的合并。所以共同控制实体产生了新的会计处理问题。


综上所述,共同控制实体明显特征就是以合同为基础,合营各方均受到一项合同的约束而共同的控制合营企业,对合营的财务和经营经营决策,须经合营各方的一致同意。如在共同控制的实体中,合营者对合营实体的影响的和控制不应因所有权比例而不同,拥有80%的股权也不能单方面控制合营实体,拥有10%的股权也能参与合营实体的经营决策。因而,没有哪一方合营者能独立对合营实体予以控制,这一点将合营实体与母公司拥有多数股权而控制的子公司区分开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