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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的银行卡开户地(彝良农业银行开户行名称)

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开始啦


识别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永善县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及返贫致贫监测户家庭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脱贫户及返贫致贫监测户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农村脱贫户及返贫致贫监测户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中、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该政策。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申报标准


1500元每人每学期。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2021年10月底前,各对象学生在所就读学校开具《永善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申报审批表》(应往届)到户籍所在村(社区)逐级审核上报。


符合条件的对象学生填写《永善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申报审批表》(已经开具的可以继续使用,没有开具的,使用新表),经就读学校确认(证明学生是否在本校就读),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一卡(折)通帐号复印件(空白处标注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并交村级初审加盖公章后报乡镇(街道)逐级审核。


咨询电话:0870-4122521;0870-4122503


另外


为帮扶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困难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安心从教


鲁甸、彝良2县接连发布


“励耕计划”申请公告


有需要的昭通老师们


请往下看


鲁甸县


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申请公告


为帮扶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困难,鼓励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安心从教,为建设教育强国贡献力量。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鲁甸县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申请流程作如下公告:


一、资助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二)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三)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四)禁止对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师不得申报。


1.2020年度已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的教师;


3.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的;


5.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的;


6.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受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一)资助名额:省教育厅依据鲁甸县专任教师数,分配鲁甸县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名额42人。


(二)资助标准:励耕计划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一般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标准为2-5万元。


1.重点资助对象:一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二是近两年内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


2.重点资助标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按照2-3万元予以资助;因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的教师按照4万元予以资助;见义勇为牺牲的教师按照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3.重点资助人数不得超过资助总人数的4%。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


(一)申请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


(二)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供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由学校对申请教师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申请:已牺牲的教师由生前任教学校代为申报。


教师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学校名称”准确填写所在学校正式全称,不得简写缩写;“家庭贫困原因简要描述”应当对教师家庭收支、造成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进行重点描述;“学校初审意见”和“县级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详细并由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家庭户口薄复印件;


4.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


5.本人因生病申请的病历、治疗等相应票据。家庭主要成员生病的有关证明材料。


6.其他突发事故的相应证明材料。


7.因残疾致贫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8.自然灾害致贫的提供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9.所在学校公示名册、学校公示结果复印件。


10.重点资助对象材料应包含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等材料内容。


11.教师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写明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的开户网点名称)。


四、评审公示


(一)县教体局组织评审组,对学校审核上报的教师组织实地考察、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认定。其中,重大疾病认定应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应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二)公示:对评审出的资助对象报送昭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同步在鲁甸县政府公开网站和“鲁甸教育”、“鲁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7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2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doc


彝良县


关于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实施细则公示


为确保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及《昭通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巩固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精准帮扶、解决特殊家庭教师经济困难,鼓励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安心从教,为建设教育强国贡献力量。


二、资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包括:


1.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5.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师不得申报:


(1)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的教师;


(3)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的;


(5)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的;


(6)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受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二)资助标准


1.一般资助标准:每人1万元;


2.特别困难重点资助对象:每人2-5万元。其中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致重伤、致残的教师按照每人4万元给予资助,见义勇为牺牲的教师按5万元标准资助。重点资助人数不得超过资助总人数的4%。


三、实施程序


(一)政策宣传:10月18日前,县教育体育局召开启动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掌握项目实施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在“彝良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各学校组织召开教师大会予以宣传学习,确保项目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


(二)摸底排查:各学校在10月18日前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摸排和比对核实工作,并上报困难教师摸底排查统计表(附件1)。本年度上级分配彝良县指标46人,如需求数小于分配指标,将退回市教育体育局,调节到其他县区。


(三)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1.个人申请和校级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对申请教师资格进行初审,对重大疾病的认定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校级评审同意推荐的教师再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申请表中“教师申请理由”尽可能详实,“学校初审意见”尽可能详细,凡只签署“同意推荐上报”几个字的,县级评审一律不通过。校级评审结束,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10天),同时于10月22日前向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申请材料,材料一人一袋,包括:


(1)教师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3)教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家庭户口薄复印件(教师本人信息页面,如因家庭成员原因致困的,还需提供该成员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生病治疗的病历、报销后个人承担巨额治疗费用的相应票据及其他证明材料(重大疾病造成特别困难的必须提供)。


(7)自然灾害致特困的提供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8)其他能证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材料。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教师由生前任教学校代为申报。


2.县级评审认定:县教育体育局于10月24日前组织评审组,对学校审核推荐上报的教师进行评审认,同时进行公示(不少于10日),并将县级评审通过的教师推荐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3.12月1日前。县教育体育局将资助资金以发放仪式、上门慰问的方式兑现到省市评审通过的困难教师手中。


4.12月10日前,县教育体育局将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工作连同绩效评价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彝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丨@昭通日报 微信(ID:ztrbwx)综合丨


昭阳区人民政府网丨@鲁甸教育 微信(ID:gh_b1cd568953b3)丨鲁甸县学生资助中心丨@永善教育 微信(ID:ysxjyjgzh)丨@彝良县教育体育局 微信(ID:whs5120483)

审核丨陈晶


运营总监丨张永刚


校对丨胡远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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