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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天桥区国税电话(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咨询电话)


市民:索要发票还得自己缴税


马先生在2016年1月份左右在天桥区历山北路的黄台家居三楼隆森家居店购买家具,共消费40500元。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售货员表示送货时会给,但一直拖着没给。8月初,商家马老板告知需要补交10%的税费,否则不予开具,并说自己干这行十来年了,想要发票都得自己缴税。


黄台家居:将为消费者和商家协调处理此事


天桥区国税局:需要消费凭证 再行调查处理


《发票管理办法》:不开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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