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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滞纳金收纳单位是哪(税务机关收滞纳金是对纳税人的什么处罚)


编前:在中国古代,偷漏税被称为“匿税”,对匿税行为的惩处叫“罚课”或“罚


赋”。古代历朝不仅严惩偷漏税行为,还鼓励举报,举报者有的可得50%的举报奖励。


古代有偷漏税现象吗?


《史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在古代就有偷漏税的现象。凡税之征收都是强制性质的,自然有人不愿缴纳贡赋,于是便出现了偷漏税行为,即“匿税”现象。因此,夏代时已有赋税立法,据《史记·夏本纪》:“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到西周时,更出现了明确文字记载的“税法”和“税务官员”。从史料记载来看,周代的税务征缴和管理体系已相当完备,还知道利用税收的杠杆作用,处理国计民生。如国家发生灾荒或瘟疫流行时,市场上就不再对货物征税,即《周礼·地官》“司市”条所谓:“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


市税怎么收?据《秦律·关市律》,收纳市税时,必须当众把钱放入陶质钱罐中,让市场上的人能看见钱进了罐,否则要罚款。显然,如此规定是为防止匿税,透明纳税,保证公平。


到了春秋战国时,偷漏税现象已成为社会问题,因此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加大了惩罚力度。秦国一度以“户”为纳税单位,为了避税,有的人家子女长大仍住在一起,故意不分户(家)。据《史记·商君列传》,“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意思是,如果家里有两名成年男子仍不分户(家),要加倍征收赋税,这就是荀子说的“秦国罚赋”。


古代如何惩治


﹃大小书契﹄偷漏税?《周礼》:﹃质人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


古代偷漏税方法集中表现在“瞒报人口”、“少报数量(产值、交易额)”、“伪造契约”、“逃避专卖”、“行贿税官”等方面。


秦始皇开征“口赋”以后,民间多通过隐瞒纳税人口来匿税。“口赋”是中国最早开征的人头税,汉朝再增另一种人头税“算赋”。口赋和算赋均抑制了人口增殖,为了少缴税,甚至出现“生子辄杀”人间惨剧。“算赋”是到一定年龄收取的税种,民间则通过隐瞒实际年龄达到逃税目的。一直至清朝废除人头税以后,这种匿税手段才消失。


征收商品、田宅交易税时,古人则通过不立交易书契或不如实写明交易额的方式匿税,如一千钱的交易写成五百钱报官纳税,真实交易私下完成,这就是“大小书契”现象,系通过“伪造文书”偷漏税行为。


匿税行为不仅影响国家财税收入,而且对其他纳税人也严重不公,所以历代对偷漏税行为都是严惩不贷。除足额追缴税款外,还得增缴罚款,要吃官司。以明朝为例,对一般的隐匿商税,《大明律·户律五·课程》规定:“凡客商匿税,及卖酒醋之家不纳课程者,笞五十。物货酒醋一半入官。”


如果偷漏国家专卖品税,就不是罚款、打板子那么简单了。《大明律·户律五·课程》规定:“凡犯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拒捕者,斩。”


古代如何奖励举报人?《元史》:﹃于没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


实际上,在古代不要说匿税了,就是不按时缴纳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如南宋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针对田赋规定,“熟田不输租者,过百日即以匿税论处。”


在打击偷漏税方面,古代官府还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最典型的是汉武帝开征“算缗钱”后,逃匿现象变得严重,朝廷遂出台“告缗令”,此即《汉书·武帝纪》中所说的“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


举报者古称“告人”,举报查实,告人可得50%的举报奖励。奖励和保护告人,也是古代历朝的通行做法。如元朝,《元史·刑法志三·食货》规定:举报贩私盐者,“于没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如果被举报者被处死,“家产付告人充赏”。明朝奖励比例稍有降低,但也不少,据《大明律·户律五·课程》,举报客商匿税,“于入官物内,以十分为率,三分付告人充赏”。


□焦点


多名网红被查税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对明星艺人、网红主播的税务监管。


据媒体报道,日前,郑州市追征一名网红主播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这名网红属于欠税,而非偷逃税,在前期郑爽被重罚震慑和税务部门的政策宣讲下,这名网红积极配合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因此未被罚款。


施正文表示,2020年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统一纳入个税综合所得,需要在今年3月至6月底汇算,将汇算纳税额跟去年


单位预缴税额进行比较,少交就需要补税。该网红正是属于需要补税情形,而且补税额较高,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未按时补税。因此属于欠税,不同于郑爽等的偷漏税。


在这轮查税行动中,还有更多网红被查税。比如,近期税务总局公开披露,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正依法对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近日,薇娅、雪梨等头部主播也先后被传出涉嫌偷漏税款,不过,两家主播随后均向媒体否认了这一传闻。


分析


年底前会有补税潮


业内人士透露,不少网红纷纷开始效仿明星的做法,建立个人工作室,并找人做税务筹划,有的本来要交45万元的税,通过层层流转避税后,可能只交一两万元税费。


施正文解释,按照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收入动辄百万、千万的网红,要缴纳最高45%的税,这意味着接近一半收入都要交税;假如改为经营个人工作室,税率则最高只有35%;建立企业,那么企业所得税一般为25%,再通过税务机构的核定政策,扣除各类成本费用,最后这个税率会更低。


“目前违规税筹屡见不鲜,利用假账假材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名头,属于偷税;工作室设立在税收洼地,但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却没有在该地开展,这是漏税。”施正文认为。


多位财税专家分析,税务总局披露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已经释放了税收监管政策收紧的信号,在年底前网络主播自查自纠申报纳税可以减罚免罚优惠政策下,预计会有一波网络主播补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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