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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沃克尔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沈阳菲特沃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地区进行的政策创新不断向更大范围乃至全国范围进行推广和传播,例如: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于1978年开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4年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1999年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首创的人大常委会市民旁听并发言的制度目前也已在全国很多省市推行[1];2004年上海首创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2014年已被187个地级行政单位所采用[2];2003年长沙市率先实施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前也已被传播到全国多个省市[2]。可以说,在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政策领域,都出现了一种“政策创新扩散”现象。从理论上说,政策创新扩散(the diffusion of policy innovations)是指政策创新经过一段时间,经由特定的渠道,在政府、组织间传播并被采纳的过程。为什么我国政策创新会在不同政治系统之间扩散?这些政策创新又是如何扩散的?这两个问题值得我们开展研究。因为一则我们可以从中总结政策创新扩散的规律,二则可以为推动政策创新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散或加速扩散、从而提高我国整体治理水平提供启示。鉴于目前国内学者尚未建立起一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我国政策创新扩散整合分析框架,以及为了更好地开展实证研究,本文试图建构一个我国政策创新扩散的基本分析框架。


一、中国政策创新扩散的影响因素


(一)动机因素


动机是激励和维持人的行动,并将行动导向某一目标的内部动因。就我国政策创新扩散而言,动机因素是激励某个地区的官员在某个时间采纳政策创新的因素。它们包括:


1.公众需求。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on)提出的系统模型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周围环境所提出的要求的反应。该模型包括输入(需求与支持)、政治系统、输出、反馈、环境五个部分。需求是指公众为了满足自己的要求和利益而向政治系统提出的采取行动的主张(主张的提出有时是以试压的方式进行的),支持是指公民遵守法规、纳税并赞同政府采取的干预行动,需求和支持一起构成系统的输入;政治系统是指具有相关互联的结构和过程,并进行社会价值财富分配的组织;系统的输出则是指政治系统根据公众的需求与支持(输入)做出价值财富再分配的政策方案;反馈这一概念则意味着公共政策(输出)可能改变环境,改变环境提出的要求,以及改变政治系统的自身特点。政策输出可能会产生新的要求,而这种新的要求将进一步导致政策的输出。在这种循环反复中,公共政策源源不断地产生[4]。可以说,公众的需求直接决定了政府政策采纳的动力和意愿。当然对于什么是公众需求常常存在争议,但是其往往与当地面临的社会问题的严重程度紧密相关,如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社会稳定程度或社会和谐程度等。


2.官员换届。有学者研究认为,新任的管理人员更倾向于接受创新,因为他们在刚进入一个新的岗位时会以全新的视角审视他们的工作。同时,正如中国俗语所云:“新官上任三把火”,刚上任的官员由于急于建立功绩、树立权威而倾向于接受创新。另外一种情况是,面临换届的官员为了使自己在换届中得以晋升,会在面临换届时争取好的表现,也会倾向于接受创新。


(二)资源/障碍因素


在政府中引进创新性实践意味着需要承担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或危险,因此,这意味着某些创新的障碍或阻碍可能会或多或少在特定情形中有效。当针对某项特定的政策创新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些障碍越大,则这项政策创新的采纳就越难以发生。但是,克服这些障碍的可利用资源可能刺激或加强创新采纳。具体而言,资源/障碍因素包括:


1.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罗杰斯曾指出:不论如何衡量社会地位(通常表现为收入、生活水平与拥有的财富等),结果都表明,社会地位与创新性成正比。个体社会经济状况每提高一个单位,该个体的创新性程度也会相应地成比例上升[5](P252-253)。许多创新需要花费金钱或承担财政风险,收入与财富越多的人可以有足够的资源以消化这些成本。这也适用于政府,一般认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方更加倾向于接纳新事物,更有创新性。另外,要实行政策创新,也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条件。


2.地区财政资源。资源松弛假设认为,松弛的资源状况是组织创新的重要条件。财政资源丰富的地区更倾向于创新。但需要注意的是,建立在环境变化基础上的理论也被证明是有效的,如贝瑞夫妇发现一个财政状况恶化的州更易于接受博彩业,这种解释更适用于税收政策而非支出政策。


3.政府组织规模。由于组织规模意味着一些因素的综合,包括动机、障碍和资源组成的高度有利的组合,因此组织规模对创新的采纳很重要。沃克尔的研究也表明,较大的、发展程度较高的州采取新项目的速度在某种程度上超过较小的、发展程度较低的州。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组织规模意味着或者表示那些本质上就很重要的概念性变量时,组织规模才变得举足轻重。


4.政策主导者的特点。由于政策采纳决策主要是由政策主导者做出的,因此政策主导者的特点会影响政策创新的采纳。这体现在:第一,政策主导者的年龄。因为较年轻的领导者拥有更多决策时所需要的认知资源,而这些认知资源(如学习能力、归因能力和记忆力)通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降低的;另外,创新是对现有机构和规范的变革,在实施之前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即创新的风险性,而年轻的领导者因具有更强的冒险精神而更容易接受创新。因此,领导者较为年轻的地区更加容易采纳创新。第二,政策主导者的教育水平。创新想法和解决问题新手段的提出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受教育水平较高的政府官员因具备更好的专业知识基础和更为严谨的思维逻辑而更倾向于使用较为复杂和多样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其面临的问题。同时,由于政府创新的复杂性,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的管理者也会因具有较强的获取信息能力使得创新不确定性的减少变得更为可能,从而促进创新的采纳。不断接受教育也能够强化受教育者对新想法的接受倾向,而这也将为创新的采纳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政策主导者的教育水平越高采纳政策创新的可能性越大。第三,政策主导者的职业经历。政策主导者的职业经历会对政策主导者乃至整个领导团队的行为产生影响。通常认为外来的管理者不容易对组织现有的规范产生承诺,从而倾向于进行创新。同时也有学者指出管理者以往在工作中的相关经历和积累的经验也会对创新的采纳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管理者在已采纳创新的地区的工作经历会增加创新采纳的可能性(这一点凸显了“官员交流”对于政策创新扩散的重要意义)。因此,政策主导者的职业经历会影响政策创新的采纳。


5.政策企业家。政策企业家是追求政策自发动态变化的人们,他们试图获得对政策创新思想的支持,以达到自己追求的目标。政策企业家可以是政府官员、政府顾问、学者或智库成员,他们运用若干行动推动他们的思想,包括分析问题、建立政治圈关系网络、修饰政策辩论和组建联盟。他们是政策意见的推动者或倡导者。政策企业家努力发展和人们的紧密联系,通过其认识到自己的政策目标,并寻求令人信服的论点来推销自己的政策观点。他们的存在和活动把创新思想和政府议程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了政策主导者采纳政策创新。


6.政策网络。政策网络由一群行动者构成,这些行动者在一些政策领域具有共同利益,并通过相互之间的直接的或间接的联系得以联结。政策创新扩散是政策创新通过一段时间,经由特定的渠道,在某一社会团体的成员中传播的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讲,政策网络的运作对于促进政策创新的扩散是关键的。虽然可以运用多种方式交流创新,但是在促进新观念的交流方面,人际关系是最重要的。大多数人形成其对政策创新的看法不是依靠大众传媒渠道或科学研究的结果,而是基于来自对政策创新有良好知识的人们和能解释政策创新的优点与缺点的人们的信息。因此,政策网络对于政策创新扩散有着重要影响。


7.支持联盟力量。支持联盟是指由来自不同职位(立法者、行政机构领导人、利益集团的领导人、研究者、新闻工作者、政策分析家等)并具有以下特征的人组成:第一,他们共享一个特定的信仰系统——一套基本的价值观、因果假设和对问题的感知;第二,他们长时间内对一项协调行动毫无争议。这些行动者的信仰体系分成三种结构形态:深层核心、政策核心和次级面向[6]。政策支持联盟为贯彻以深层核心信仰为基础所建构的政策目标,便会使用各种参与途径,影响政府的政策活动,促其采纳最有利于该联盟的政策创新。如果一个政策领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支持联盟,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同联盟成员可经由对话过程而产生学习的行为,彼此逐渐互相了解,学习结果会导致信仰的改变,而一旦信仰改变,新政策就会被采纳。


8.政治机会。许多学者认为,政策创新采纳将发生在不同寻常的场合。金登提出的“政策之窗”理论认为,“政策之窗”产生于新的官员就职、重要的议会委员会改换领导入或重大事件与危机使公众非常关注某个问题的时候[7]。政策主导者有意识地等待这种机会之窗以采纳新的政策。


(三)其他政策


其他政策说明先前政策的存在或不存在对一项新政策的采纳概率的影响[6](P256-257)。如果先前的政策和新政策存在互补、相互依赖和替代的关系时,先前政策的存在可能影响新政策的采纳。当两项政策互补和相互依赖时,先前政策的存在会增加新政策被采纳的可能性。当新政策和先前政策相互替代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完全替代,在此情况下,先前政策的存在完全排除了采纳新政策的可能性;二是部分替代时,先前政策的存在会降低新政策被采纳的可能性。


(四)外部因素


由于政策创新扩散是政策创新在政府之间传播,因此政策创新扩散不仅受到上述地区内部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特征的影响,还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


1.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会自上而下地影响下级政府对政策创新的采纳。从制度变迁的方式看,显然存在着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方式,该方式的特征是:权力中心是改革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权力中心凭借行政命令、法律规范及利益刺激,在一个金字塔形的行政系统内自上而下地规划、组织和实施制度创新。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委托人(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将运用监控、强制和激励等多种方式影响代理人(下级政府)的行为,以使下级政府符合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的偏好。如在美国,在某些情况下,联邦政府能简单地命令各州的某些活动;而当各州保持审慎选择权时,联邦政府还会通过提供激励机制的方式,以促进各州采纳某政策[6](P239-240)。与联邦制相比,单一制国家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影响更强、更深。中国各级政府都对下级政府具有较强的制约力,通过财政和人事等手段控制下级的权力。在我国,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会以以下方式影响下级政府对社会政策创新的采纳:第一,命令。指通过党中央或上级党委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或中央政府、上级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决定或“红头文件”等形式向下级政府施加命令,也包括领导个人的指示以及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等。第二,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精神。命令往往特定而且具体,而上级精神往往更宏观、更深刻、更长远或更具方向性。因此,中央或上级领导的讲话或批示(并非针对某一具体政策创新)往往会给下级政府政策创新采纳提供方向性的指引,因而会提高下级政府对某一政策创新采纳的可能性。第三,对创新的认可。创新和采纳创新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果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某地的创新加以肯定,则意味着该创新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合法性”,采纳的风险因此降低,因而也会提高下级政府对某一政策创新采纳的可能性。第四,财政扶持。由于实施创新往往需要投入一定的财政资源,而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的财政扶持为下级政府提供了克服这一障碍的资源,因此中央的财政支持对于政策创新扩散起着重要的激励作用。第五,试点。试点是中国政策实施过程中所特有的一种方式。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把某项新政策布置在一些选取出来的“点”先行实施,根据对在这些“点”所获得的各种反馈和经验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然后“由点到面”,以全国性正式政策的形式加以推广;二是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直接赋予某些“点”以先行先试的“政策试验权限”,使其能充分地探索和创设新政策,而后再将这些创新型政策方案的应用范围扩展到更广的领域[8]。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采取这种方式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影响下级政府对创新的采纳:其一,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计划试点和选择“点”就意味着其具有倡导某项新政策的倾向,这会引起下级政府的重视和关注,使该政策更早地进入下级政府的创新采纳决策过程。其二,试点过程中新政策表现出的良好绩效会对下级政府产生一定的吸引力,增强了下级政府的接受程度甚至导致其在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全面推广前加以采纳。其三,试点完成后,成功的政策被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纵向推进,作为新政策的执行者,下级政府予以采纳。


2.下级政府。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作为两种制度变迁类型之一,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9]。其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改革主体来自基层,二是程序为自下而上。以此观点,下级政府进行的政策创新的利润将诱致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采纳这一新政策。美国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一些州倡导的计划成为联邦政府计划模仿的对象,州已被人们称为“政策实验室”。不仅如此,也有学者发现了新政策从地方政府向州政府“沸腾”的证据。基于这种“诱导”,我国下级政府也会自下而上对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政策产生影响。


3.邻近政府。地理上相邻地区(共享边界的地区、同一地域的地区)对政策创新的采纳,可能会对政府的创新采纳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因为:第一,与遥远的地区相比,各地区更可能向邻近地区学习,因为它们更加容易和附近的地区类比,它们存在类似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环境相似,以至政策行动产生相似的效果。第二,如果两地区相邻,采纳创设于其他地区的政策的公众压力尤其强大,因为公众更加熟悉和容易见到那个地区的行动。第三,由于多数个人和企业流动性的限制,各地区更加可能与附近的地区而不是和距离遥远的地区相互竞争[6](P235-236)。


4.观念领导地区。观念领导地区是指能以一种理想的方法,比较频繁地、非正式地影响其他地区的行为与态度的地区。寻找观念领导地区的一个办法是社会测量,即被询问者对于给定的一项政策创新,通常会找或假设可能找什么样的地区寻求该创新的信息和建议,观念领导地区实际上就是那些社会测量中得票最多的地区。由于观念领导地区在传播结构中处于独特的富有影响力的位置——传播网的中心,使得其他地区(跟随者)视其为样板或榜样,争相效仿它的新政策[5](P24)。


5.全国性或区域性交流网络。全国性交流网络是指全国各个地区或各个地区的官员以增进共同利益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团体,如中国市长协会等。在该网络中,尚未实施新政策的地区的官员与已采纳该政策的地区的官员自由互动,从已采纳新政策的地区的官员那里了解该政策,而且,与已采纳者的接触也为其提供了政策采纳的额外激励。因此,可以推测,一个地区采纳新政策的概率与它的官员和已采纳新政策的地区的官员的互动次数成正比。另外,随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我国也出现了一些区域性交流网络,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基于同样的理由,区域性交流网络也将促进政策创新的扩散,只不过其更多的是促进区域政策创新的扩散。


6.斜向影响。除了垂直影响与水平影响之外,政策创新扩散还受到斜向影响。有学者认为,斜向府际关系是指多元的、行政级别不同的、无统辖关系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10],如大连市政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山西省政府与宜昌市政府。在这种斜向府际关系中,同样存在相互依赖,彼此之间也会交流信息和学习互动。因此,可以推测,行政级别不同的、无统辖关系的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动也会增加政策创新采纳的可能性。


(五)政策创新属性


创新属性是指创新本身的特性。罗杰斯曾指出创新具有五种属性:相对优势、相容性、复杂性、可观察性和可试用性,并认为相对优势、相容性、可观察性和可试用性与创新采纳速度成正比,复杂性与创新采纳速度成反比[5](P190-234)。马克塞(Todd Makse)和沃尔登(Craig Volden)采用罗杰斯对创新属性的分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政策的相对优势、复杂性和相容性影响政策采纳的可能性,而且,政策创新属性塑造了空间采纳模式、学习机制与政策创新扩散相关的程度。国内学者吴建南等的研究也表明,概念较为简单、操作较为简便、短期效果较为明显、采纳成本较为低廉、受益群体广泛、社会阻力较少的政策创新更加容易扩散[11]。


二、中国政策创新扩散的机制


以上分析了影响政策采纳(结果或反应)的因素(原因或刺激),但是这些原因和结果发生联系以及原因对结果产生作用的方式或中介步骤——政策创新扩散机制尚未揭示。笔者认为,我国政策创新扩散具有如下六种机制。


(一)强制


强制是一个一些行动者试图将其偏好的政策强加给某个特别的政府的过程。不对称的权力是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该机制运作时,权力更大者向权力相对弱小者施加影响,致使后者采纳前者偏好的政策。施加影响的方式既可以是“大棒”(如行政命令),也可以是“胡萝卜”(如财政扶持)。我国中央到乡镇五级政府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中央政府、上级政府可通过行政命令或财政扶持等方式推动特定政策的扩散。


(二)诱致


诱致是下级政府政策创新的先发性收益刺激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采纳新政策的过程。其基本逻辑是:下级政府进行的政策创新取得良好收益,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发现或者认识到这种创新的利润可观,驱动或者影响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采纳新政策。正是这种逐利的驱动机制诱导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对新政策的采纳。这种“诱致”存在两种形式:一是某个下级政府的政策创新诱导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对新政策的采纳;二是一些(大量)下级政府的政策创新诱导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对新政策的采纳。由于辖区内下级政府的异质性,下级政府的自主政策创新不一定具有普适性,因此,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更多的是受到多个(大量)下级政府政策创新的综合信息的诱导。各地蓬勃开展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被纳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即为一例。


(三)学习


学习是政府为了解决内部问题而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其行为的理性在于针对给定问题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其基本内涵是其他地区的经验提供了政策效果的新信息,而政策效果的新信息导致行动者观念的更新从而采纳新政策。学习可以是完全理性的,也可以是有限理性的。在完全理性学习中,行动者被假定运用贝叶斯更新,通过观察其他人的经验更新其关于政策效果的信念后选择政策。而有限理性学习是行动者依据诸如典型性、可得性和锚定之类的“认知捷径”,试图通过对其他人的行为的观察来收集相关信息。但这种学习没有贝叶斯学习有效。在我国实际的政策创新扩散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主导者经常开展政策学习活动,比如组织参观考察、调研活动等等。


(四)竞争


竞争是指由于政府之间的日益增长的政治和经济竞争对行动者施加了自适应压力,由此导致政策的相互调整。各地区的政府会为了财政收入、人才或声誉开展竞争,一个地区出台的新政策会给另一地区带来损失或成本,由此产生“外部性”。为了减少损失或成本,后者会采取策略性行动——采纳前者已出台的新政策。如为了吸引投资,地区A采取降低税收的措施,这导致企业“用脚投票”,从地区B移至地区A,由此给地区B带来损失,这产生了地区B采纳地区A的降低税收措施的激励。在我国政策实施过程中,以“京沪之争”“成渝之争”“深穗之争”为代表的城市发展的激烈竞争,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政策创新的扩散。


(五)模仿


模仿描述了行动者遵照普遍标准的愿望和需求。为了增加政策选择的合法性,行动者对其它地方的新政策进行复制。在我国政策创新扩散中,也存在这种机制,一些地区会直接套用、“克隆”、跟风其它地区的新政策,例如,在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就存在着大量的盲目跟风模仿现象[12]。


(六)社会化


社会化与行动者互动而导致的共享信仰的内化相关。共享信仰内化后,它转而会塑造行动者对政策的正当性的感知,并导致行动者对自身身份和观念系统的重新定义,并进一步导致行动者以相同的方式思考。规范性同构、社会学习和理所当然性具有与社会化相似的意涵。社会化机制常常强调府际网络的作用,因为这种府际网络为共同的决策和政策主导者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这种以信息和经验的交流为特征的制度结构能够导致说服和社交效应,从而导致行动者对政策适当性的规范观念和期望的改变。如前所述,在我国政策创新过程中,也存在着像中国市长协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全国性或地区性交流网络,它们为发展政策问题共识和应对措施的一般定义创造了有利环境。


作为中介步骤,以上六种政策创新扩散机制是如何将原因(影响因素)与结果(采纳与否)联系起来的呢?概而言之,强制机制将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这一因素与政策创新采纳加以连接,下级政府通过诱致机制对政策创新采纳施加影响,水平同级的政府通过学习机制、竞争机制和模仿机制对政策创新采纳产生作用,并且学习机制还将斜向政府与政策创新采纳相关联。全国性或地区性交流网络通过社会化机制影响政策创新采纳。因此,对我国政策创新扩散机制的分析,使我国政策创新扩散影响因素与结果的关系更为清晰,也使我们对我国政策创新扩散因果机制的认识更为深入。


三、中国政策创新扩散的原动力


虽然影响因素和机制的提出使我们深化了我国政策创新扩散因果机制的认识,但是其并未揭示我国政策创新扩散的原动力——我国政策创新扩散行动者采纳政策的根本动因。并且作为一个分析框架,其应该真正发展出一个关于行动者的分析模型[6]。因此,我们还必须指明我国政策创新扩散的行动者以及行动者采纳政策的根本动因。


由于政策创新扩散是政策创新在政府之间传播并被采纳的过程,显然行动者是地区政府。但因为在我国地区政府中,做出采纳决策的往往是地方主要党政领导,因此地方主要党政领导是实质上的创新采纳决策者。所以本文将行动者设定为地方主要党政领导。地方主要党政领导采纳新政策的基本动机是什么呢?本文采取经济人假定,即地方主要党政领导是否采纳某项新政策,取决于其采纳新政策的期望效用,如果采纳新政策的期望效用大于现存政策的期望效用,则其采纳新政策,反之,则不采纳。


借鉴布劳恩(Dietmar Braun)和吉拉尔迪(Fabrizio Gilardi)的观点,笔者认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一项政策的期望效用是该政策的效果(m)和个人回报(U)的函数。此处,政策效果是指政策实现政策目标的程度,比如,该政策多大程度上促进了财政收入、GDP等快速增长或多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提高了文化福利等。而个人回报是指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从政策中获得的个人收益,表现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职位升迁、声誉提高、知名度提升等,在当前中国,个人回报主要是指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职位升迁。由于政策效果和个人回报对于期望效用没有独立影响,即个人回报对期望效用的影响依赖于政策效果,政策效果的影响依赖于个人回报,因此,如果表示政策i的个人回报,m表示该政策的效果,则该项政策的期望效用是:


笔者假设新政策j的个人回报是,其效果为n,则新政策j的期望效用是:


同理,我们假定现存政策i的期望效用是: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采纳新政策必须要考虑采纳成本(C),如发现新政策的搜寻成本、理解新政策功能的认知成本、检验新政策成效的实验成本、做出采纳或者拒绝的决策成本等。而且,还需注意的是,采纳新政策的期望效用也依赖于采纳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因为,不是所有的改革都会成功。因此,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在评估采纳新政策的期望效用时,会考虑改革成功的可能性。笔者假定新政策被成功采纳的概率为p,保持现存政策的概率为1-p。由此,采纳新政策的期望效用为:


如前所述,如果采纳新政策的期望效用大于现存政策的期望效用,则其采纳新政策,即:,该式可转换为:


布劳恩和吉拉尔迪指出,如果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政策创新扩散机制通过影响上述采纳决策的相关参数进而影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期望效用。例如:由于强制机制是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运用行政命令等手段强迫某个政府采纳其偏好的新政策,如果该政府不严格按照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的规定去做,将有丢掉“乌纱帽”的危险,因此强制机制改变了与新政策有关的个人回报的相对大小。而诱致机制是下级政府政策创新的先发性收益刺激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采纳,因此,其通过先发性收益改变了m和n。因为学习机制的意涵是其它地区的经验致使行动者更新了其对政策效果的观念,因此学习机制影响了m和n。在竞争状况下,一个地区出台的新政策会给另一地区带来损失或成本,从而导致后者采纳前者已出台的新政策,此时采纳新政策的激励依赖于政策效果而非个人回报,因此,竞争机制同样改变了m和n。而模仿机制的内涵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为了表明其正以一种适当的方式行动而复制政策,一方面,模仿机制并没有改变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政策效果的观念,另一方面,暗含着投机预期,因此,模仿机制与强制机制相似,改变了与新政策有关的个人回报的相对大小。最后,社会化机制的内涵是网络中的互动导致行动的一般规范的发展,建立了关于政策效果的共享观念,因此,其改变了m和n。由此,我国政策创新扩散机制通过影响采纳决策的相关参数与我国政策创新扩散的原动力建立起了内在联系。


综上所述,本文分析了我国政策创新扩散的影响因素、机制和原动力。作为中介步骤,政策创新扩散机制将影响因素和政策采纳联系在一起,并且,政策创新扩散机制通过影响采纳决策的相关参数影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期望效用,进而建立起了其和我国政策创新扩散的源动力的内在联系,最终形成了一个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该框架对于我国政策创新扩散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一方面,由于目前国内学者尚未建立起一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我国政策创新扩散整合分析框架,本文有利于弥补此一理论缺漏;另一方面,该框架也可为以后的实证研究提供指导。学者们可以从影响因素中选择合适的变量进行实证检验,也可以通过案例研究来确认相关政策的扩散机制。



图1 中国政策创新扩散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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