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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口加工区的厂(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3月21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371,070,627.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30,503,457.85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3,050,345.79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453,112.0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1,362,516.15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5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85,832,0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五)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确定2022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2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七)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760.77万元,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335.75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21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127.07万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609.70万元(已包含担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311.7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 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静章、张剑鸣、张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机床产品、配件及为其提供维修服务,以及自关联方租入办公用房、厂房和采购设备、材料及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7日


执行董事主席:张静章


注册地:开曼群岛


总股本:50亿股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塑料机械业务、投资。


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代码HK01882。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名称: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海天路1688号


注册资本:27,646万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公司名称:宁波海天驱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7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小浃江中路518号1幢1号


注册资本:37,69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电机、驱动器、工业控制系统和与工业控制系统相关的机械手、机械人、液压产品,以及相关配件、全自动生产线的研发、生产与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4、公司名称:杭州科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张斌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佳源银座1008室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智能控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工业控制系统、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控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宁波保税区海天智胜金属成型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乐晓东


住所:浙江省宁波出口加工区灵山路8-1号


注册资本:39,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产品试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公司名称:宁波海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 张斌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中路32号1幢5层-2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等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等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对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预计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0亿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可以是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三)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针对委托理财项目,依据风险管理目标,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专业理财机构。


(二)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债权投资”,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 对公司影响


2022年公司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即2022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债权投资之和的比例为74.66%。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舜乔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一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雪峰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潘舜乔、签字注册会计师姚一君、质量控制复核人顾雪峰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 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立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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