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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账户开户(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账户开户手续)

易行健(广东金融学院副校长、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所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是助推实现“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说,大湾区跨境金融双向开放可以是一个很好的试点,本文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来理解和解读如何进一步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从而创新金融发展与开放新路径:


一是拓宽大湾区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渠道。其中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为了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相关企业的境外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取消外债逐笔登记,非金融企业可按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在登记额度范围内自主举借外债,并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此外,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有序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对上述QFLP、QDLP/QDIE试点需要有效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由内地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联合评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粤港澳大湾区开展QFLP/QDLP试点,可有效推动资本跨境双向流动,为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以及国际化经营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际化资产配置带来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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