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协议书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园林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合同的,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1.因乙方服务需要,特委托甲协议方进行 --------(范围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约定范围内的绿化每年施肥X次,施肥时间为每年春季和秋季。绿化
2.每季度对花池里面种植的植物进行X次 (修剪、除草、 塑型、补缺等),一年计X协议次,所补缺植物及花卉由乙方提供。
3.每年完成三次打药(范围为xx)。
4.甲方在服务中所需的药品、肥园林绿化料、修剪工具、除草工具等由甲方自己负责,与乙方无关。
5.提供专业范本性意见,如更换花卉品种,整体园林规划等。
6.在服务工程中,甲方园林绿化应保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人身伤亡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为甲方无偿提供化肥、药品、修剪工具等存放地点。
2.甲方完成绿化服务后,乙方必须立即进行验收,如甲方完成后三日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乙方默认验收合格。
四、服务时间及费用
1.服务时间为 范本年 月 签订日至 年 月 日。服务费用为人签订民币¥ 元(大写: 公司),合同签订之日即需支付费用。
五、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司章后即生效,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未履协议书行义务的,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绿化
六、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的: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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