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9月30日电 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连日来,黑龙江省深入推进危化品重品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工经营作,截至目前,全省115户重大危险源企业、66个非石油重大危险源化学品储罐区,全部完成了自检自查自评工作,发现各类隐患问题1128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同时,积极拓展专项检查和化学品罐区风险评估范围,将工作向纵深推进,在应急管理部明确的企业名单石油基础上,哈尔滨市将42户生产经营企业的储存气体、硫酸、糠醛等储罐,伊春将2户石油库、1户生产企业和1户化工企业纳入化学品储罐区评估范围,坚持评估检查掌握情况要细许可证、分析问题要细、排查过程要细、管控措施要细、整治效果要细的“五细”原则,切实强化全省各类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经营信息化管控,及时完善更新全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黑龙江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功能设施,增办理加专项检查隐患问题报送功能模块,指导企业及时将单伊春市位自查和部危化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录入系统,并跟踪隐患问题整改闭合。各地在危化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有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专伊春市项检查,七台河市以区县为单位组织进行交叉循环互许可证检;双鸭山明确企业自检发现的隐患问题清单,必须由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签字确认,留档办理备查。此外,全省各地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了企业自查、社会监督、媒体曝光的工作格局品。(韩婷澎、徐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