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对无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复杂、违法失信等不同情形市场主体按照快速类、提速类、强制类、审慎类四类分类施策。
快速类: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含清工商偿费用、工商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下同)清偿完结并书面承诺公示的市场主体,系统可以官网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注销“20 1”日完成(注销公示期2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网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速类:债权债务较复杂企业,适用普通注销贵州程序,推行“网上办、联合办”服务模式,加企业信息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注销“45 1”日完成(债权人公告贵州期45个自然日,公告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强制类:对长期未经营、逾期未清算、吊销未注销企业,探索建立强制出清机制,加快“僵尸企业官网”退出。
审慎类:对股东失联,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情形难以办理注销的,明确救济途径,依法依规审慎办理。
推行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根据《通知》,推行注销“一网服务”,并将于2021年9月底前搭建河北省“简易注”市场主体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公示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各有关部门业务系统有机对信息接,整合各业务环节文书材料,运用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信息等技术手段,实现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河北公章备案信系统息、海关报关单位等涉企事项注销“一网申报、同步指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网、实时反馈”,并提供银行账户预约销户服河北务。
信息完善“自主撤销”和“同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