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设立了煤炭价格的合理运行区间,并提出要积极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此次通知的出台,被视为是在总结2021年下公式半年煤炭价格非理性暴涨的经验资本的基础上,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力举措。2021年全球主要经济体都面临着不同程度上的能源电力短缺的困扰,相较于欧美等国家应对能源危机后飞涨的能源价格和物价指数怎么,中国政府则有效化解了此次全球能源供需矛盾引发的能源价格上涨危机,并逐渐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煤炭保供稳价的长效机制。
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便是基于煤炭市场价格运行规律和市场供求现状,明确提出煤炭价格的合理运行区间,即“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理解。关于具体煤炭普通股价格区间的确定,相较于此前几年长期基本上稳定在600元/吨以内的煤炭价格,通知提出的价格区间明显高出一些。这主要是由于当前国际大宗能源商品价格飙升所致,g布伦特原油价格已经突破100美元,天然气价格也经历了暴涨,至今仍处于价格高位。而煤炭与石油、天然气同为大宗商品,且可以互为替代,因此短期内煤炭价格想要重回低位并不现实。因此煤炭价格区间反映了现实,具有合理性。
笔者认为,此次煤炭价格合理运行区间的设立是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调节作用的结合。众所周知,煤炭价格大幅度波动(上涨和下跌)均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煤炭价格过度上涨,会大幅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和人民生活成本,还可能出现和去年一样的电力短缺,进而出现“市场失灵”现象,引发社会各界对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的普遍担忧。煤炭价格过度下跌,会成本计算给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压力,煤炭是中国的主要能源,不利于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影响能源的安全稳定供应。设立煤炭价格的合理运行区间,一方面,可以为市场提供价格预期,有效打击炒作煤价的投机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煤炭企业的稳定收益,推动煤炭企业高效生产运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需要明确的是,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的设立并非等同政府定价,而是燃料价格围绕供需基本面波动以反映市场供需。政府通过煤炭价格调控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波动,可以有效弥补市场机制运行的缺陷,由于中国煤炭和煤电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更好地实现煤炭价格市场化,避免“市场失灵”现象。当然,这一煤炭价格区间的设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未来还需要根据煤炭生产成本和其他能源价格的变化,以及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此次政府明确释放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信号,将有利于整体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形成了市场对于煤炭价格的稳定预期,可以有效防范投机资本的恶意炒作行为。目前秦皇岛5500千卡动力煤港口平仓价约1080元/吨,预计未来煤价将逐步回落至合理的价格区间内。其次,为煤炭生产和煤炭发电中加企业形成稳定的盈利预期,提升煤炭及煤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可以更好地发挥煤炭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保障能源的安全稳定供应。最后,形成煤电价格的稳定预期,电力价格攸关中国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煤炭价格的回落将通过产业链传导至电力行业,进而降低下游企业的能源生产成本,促进整体经济高质量平稳运行。
然而,在此机制上签署的购煤合同属于中长期合同,如果真正能够执行的话,将可能比较好地稳定煤价,煤价将会在相对合理的区间波动,这样对用煤用电企业都好,也给市场一个比较合理的预期。但现实中合同能否执行到位是关键。按照过往的经验,中长期合同有过难以执行的例子,特别当现货煤炭价格大涨时。因此,一个很好的政策还需要可以执行到位,因此政府如何监管和约束也是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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