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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佣金、居间费的财税处理

手续费、佣金、居间费金额不得超过协议或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

一、公司与员工,本公司员工利用自身资源促成公司完成业务,公司支付给员工的佣金、居间费并入该员工的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即可税前扣除,无需开具发票。

二、公司与非员工,如果合同约定的是税后金额,则公司需要为此个人支付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公司还需要支付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增值税、附加税,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倒推出税前报酬是多少(税前报酬=合同约定的税后金额 个税 增值税 附加税),并据此代开发票、申报劳务报酬个税。

三、公司与公司,需要注意:1)必须已经确认收入(房企需注意!),2)必须是转账方式,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七条,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第八条 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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