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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税务局招聘(辽宁省朝阳市公务员招聘信息)

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朝阳市各县(市)区户籍;


(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朝阳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18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专)以上毕业生(不含“回头看”中备案删除人员);


(四)30周岁(不含)以下,即1988年9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同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具体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按县(市)区作如下分配:


喀左县户籍考生:10月9日报名;


双塔区、建平县户籍考生:10月10日报名;


龙城区、朝阳县户籍考生:10月11日报名;


北票市、凌源市户籍考生:10月12日报名。


报名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机场路,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南50米)。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2份;


5.《贫困户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1份;


6.近期同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其中2张贴至《报名登记表》上)。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后,合格人员名单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zgcy.gov.cn,下同)及考生所在县(市)区、乡(镇)、村公示3个工作日。


(二)申报岗位


申报岗位前,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岗位设置情况;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自愿申报岗位,申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笔试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即进入面试。


面试前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申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朝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加强关注。


(三)考生自报名至申报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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