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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韩玮烨
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睿和 · 观点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中几个要点值得关注:
1)未来5年北京市近半新增住房都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北京市争取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在新增住房供应总量中的占比达到40%。将有效缓解在京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2)主要面向全市无房群体,但具体可放宽到特定区域
《方案》指出,主要用于解决在本市无房或者在特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明确了“在特定区域内无房“的条件,可以预见在” 引导产城人融合,促进职住平衡“的政策目标下,北京市各区有着很大程度的自主权,为跨区域上班的人群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3)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兼顾了家庭型租赁需求
《方案》指出,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适当配置多居室等其他种类户型,并且满足多子女家庭等多样化居住需求。相较其他城市,北京市把家庭型租客的需求纳入其中,一方面增加了房源空间的多样性,一方面缓解了家庭型租客在租金支出方面的压力,实现住有所居。
4)租金要低于市场租金水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要在市场租金的九折以下
《方案》中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以下,特别指出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定价。符合国家发布的指导意见,同时结合了北京市实际市场情况。
5)明确6种土地供应渠道,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的效率
《方案》从6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来源,分别涉及两种途径:一是新建,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来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另一种是改建,包括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将存量住房改造、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特别提出,支持专业住房租赁企业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含农村闲置宅基地住房),有效了降低城镇房源空置率。
6)对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实施更多税收优惠政策
《方案》的税收优惠政策中特别对“存量土地和房屋“实施更多的优惠政策,有效支持存量房源的供给。
7)鼓励国资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与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类似,北京市《方案》中也提出鼓励在京央企和市、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并根据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营业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合理对国有企业进行考核评价。此举将切实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积极性。
8)优化抵押方式,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登记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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