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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来证券法(2020年最新证券法)

本报两会报道组 吴晓璐


自2020年3月1日起,新证券法实施至今已逾两年,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程度显著提升。


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


注册制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2020年以来,《刑法修正案(十一)》《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先后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完成一读和二读,有望在2022年三读后正式发布。


此外,据记者了解,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2020年以来,证监会先后“打包”清理了170多部制度文件。近期,证监会还全面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的整合工作,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持续提升。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近日,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在第二十六届(2022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截至2021年年底,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共两千余件,资本市场总体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得到了体系化完善与升级,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立体化的法律责任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新证券法为全面实施注册制提供了法治基础,《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注册制改革的节奏,稳步推进,渐进落地。证监会相继制定、修改《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新证券法为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全面、充分的法治保障基础。以新证券法为基础,发行、承销、交易、并购重组、持续监管、退市等各项制度改革都在统筹推进。”方燕表示,“与制度建设相对应的,是注册制改革成效显著,令人瞩目。从新设科创板,到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再到设立北交所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制度红利持续释放。”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3月4日,注册制下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达573家,合计IPO募资7915.34亿元。北交所上市公司达87家,上市募资合计191.67亿元。


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零容忍”震慑彰显


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显著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自去年以来,适用新证券法的行政处罚案件逐渐增多,稽查处罚力度大幅提升。


《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月4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发布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6份适用新证券法,3份同时适用新旧证券法。


其中,证监会今年的“一号罚单”剑指金正大财务造假等问题,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3名主要负责人分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在提升稽查处罚效能的同时,证监会不断深化与公检法等机关协作配合,加快推动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2021年9月份,证监会牵头,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驻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


2021年,证监会查办多起重大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移送犯罪嫌疑人419人,移送案件(线索)的数量比上一年大幅增加。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执法层面来说,新证券法为证监会落实“零容忍”监管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指引,同时监管层也更加重视“追首恶”,让真正做坏事的人直接承担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立法层面为视角,《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新证券法相衔接,完善了规范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行刑衔接;就司法层面而言,新证券法新增的投资者维权途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系重大突破,康美药业案的判决,体现了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后,追究民事责任、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积极实践。


中小投资者迎来更强保护


立体化追责体系更加定型


自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正式出台,普通代表人诉讼已有多起案件,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也已经落地,有效解决了中小投资者起诉难、维权贵等问题。


去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案作出一审判决,截至目前,不到一年时间,5.2万多名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获100%赔偿,远优于美国集体诉讼平均3.3年结案周期和10%的平均赔偿率。


“康美药业一案无疑是资本市场史上的里程碑。”方燕表示。此外,该案也引发了对独立董事、中介机构责任等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问题的反思,成为推动相关制度改革的有利契机,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各方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有效的制度环境,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立体化追责体系的完善,对于统筹推进提高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生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吕红兵表示。


谈及围绕新证券法,未来哪些落地举措值得期待时,吕红兵表示,接下来在传统的信披违法和内幕交易的处罚之外,为保障交易公平,针对“关键少数”的交易类禁入等新增措施,以及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核心高管人员等“首恶”的精准打击均值得期待,这些举措均有利于树立上市公司中“关键少数”心中对监管“红线”的敬畏与遵守。此外,对于代表人诉讼的进一步落实与实践,加强资本市场监管的行刑衔接,建成全方位、立体化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等执法、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相关举措均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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