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
1、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增值税未达起征点免税也要申报,填报数据不用交税款,而文化事业费随同免交要申报但不填数据.
3、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88号,七、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什么是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1. 广告服务纳税义务人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
注: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 广告服务代扣代缴义务人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3%
3. 娱乐服务纳税义务人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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