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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局)


近日,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贷资金被挪用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94万元。



2月26日,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市场;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员工与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金库业务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94万元。


据了解,该行于2015 年和2018年,两次同样因违反这一法条被处罚。两次罚款共计人民币55万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16年4月6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监罚〔2015〕16号)显示,该行因以月末发放月初收回形式虚增存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该行因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违法违规行为被罚人民币35万元。


对于三次违反同一法条,浙江天台农商行表示,经营当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瑕疵,银保监对我行进行提醒和监察,让我们了解到在哪些地方需要进行整改。我们小地方可能在制度上面有些不健全。虽然我行内部也会自查,但有些问题可能会有疏忽。银保监会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我们可以后续进行整改。针对特定问题,我行会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逐步调整、完善制度。


天台农商银行前身系天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05年,该社改制为天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8年9月,天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浙江天台农村合作银行。2014年12月16日,浙江天台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行全辖营业网点包括营业部和坦头支行、三合支行、洪畴支行等16家支行,及各支行所辖的19个分理处。


根据浙江天台农商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96,061.04 万元,比上年增加306,963.06 万元,增幅20.61%;负债总额1,640,769.30 万元,比上年增加288,603.30万元,增幅21.34%;2019年存贷比例为62.60%,比上年下降了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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