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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督导方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温政教督办〔2021〕18号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及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落实学生减负工作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2年1月10日


二、督导检查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校区)


三、督导检查内容


(一)作业管理情况


A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


B1.是否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办法;


B2.是否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


A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B3.小学 1-2 年级是否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 3-4 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不超过 60 分钟 ;


B4.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不超过 90 分钟。


A3.加强作业完成指导


B5.是否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B6.是否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


B7.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是否做到全批全改 ;


B8.是否做到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B9.是否做到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A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B10.是否有学校作业革新的典型经验。


(二)“双减”工作:课后服务情况


A1. 健全课后服务管理


B1.是否“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A2.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B2.是否坚持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原则;


B3.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是否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B4.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是否开设自习班。


A3.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B5.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小学上午上课不早于 8:20 ,中学上午上课不早于 8:00 ;


B6.是否存在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的现象;


B7.课后服务时间是否开设拓展性课程、开展社团活动。


A4.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


B8.是否配齐配足课后托管教师;


B9.是否有经费保障机制及课后服务绩效分配办法。


A5.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B10. 是否有学校课后服务的典型经验。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上一月份责任督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教育局人员蹲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学校每月对“双减”20个B级指标进行自查,整改落实。


(二)责任督学分督学区开展专项督导。采取询问师生、访谈家长、校园巡查、问卷调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双减”是一项中央关心、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各学校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实施“双减”的重要意义,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效落实。


(二)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轮次、多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反复学、深刻学,切实领悟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做到师生知悉,家长知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学生减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三)要扎实推进整改落实。针对责任督学和蹲点督导中发现的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校的问题台账,各学校要及时开展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责任督学将在每月督导中进行跟踪回访,市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搞变通整改的,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学校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


(四)要落实每月常规督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求,将“双减”督导作为2021年下半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从9月份起,责任督学将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对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每月至少进校督导1次,每次督导都要建立问题清单,形成督学区督导报告。责任督学在每次入校督导时要对上一次督导问题清单进行对账销号,切实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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